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2011年度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及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的通告

【时间:2011-12-05 08:49】【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为加强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及道路运输驾驶员的动态管理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规范道路运输驾驶员的经营行为,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的服务质量,引导道路运输驾驶员依法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促进道路运输和谐、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及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定对全市道路运输营运车辆进行2011年度定期审验(以下简称审验),并在全市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以下简称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验、考核时间
  1、审验从2011年12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营运客车年度定期审验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月8日;危货运输车辆年度定期审验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其他营运车辆按照湖南省运管局《关于调整营运车辆年度审验时间的通知》(湘运管发[2010]178号,可在湖南运管网行业管理“运政稽查管理”栏目查询)规定执行。
    2、考核工作从2012年1月1日起启动,考核周期为12个月。
    二、审验对象、考核范围
  1、审验对象为全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了《道路运输证》、《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车辆证》的各类营运车辆及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按照“谁发证、谁审验”的原则,由配发车辆证件的运管机构负责审验。
    2、考核范围为已取得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
    三、审验内容
    车辆技术状况;车辆技术档案;定期维护和检测情况;车辆结构和尺寸变动情况;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情况;车辆违章及事故记录;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牌安装、罐体质量检验和应急处理器材及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情况等。
  此外,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80号)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安监局、经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推广应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系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交运管[2011]369号)的有关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起,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未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即省级重点营运车辆监管平台)的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简称“两客一危”车辆,即此类车辆既要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又要接入省级重点营运车辆监管平台方可年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暂停此类营运车辆年审
  凡年度审验不合格的,须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吊销原经营许可或对其经营范围重新予以核定。
    四、签注诚信考核等级
    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签注诚信考核等级。即从2011年1月1日起,考核期满12个月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考核期从初次领取或换【补】发《从业资格证》之日起计算,12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应当在诚信考核期届满后20日内,持本人的《从业资格证》和相关材料(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继续教育证明以及其它诚信信息证明材料等)到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填写《湖南省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签注诚信考核等级。
    五、违章和计分记录登记
    道路运输驾驶员在道路运输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由各级运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的执法人员,根据其具体违法、违章行为,责任事故和服务质量情况,对照计分分值标准(可在湖南运管网“文件和表格下载”栏中查询)将违章信息和计分分值填写在《从业资格证》的“违章和计分记录”栏内,注明日期,由执法人员签字,加盖运管机构执法专用章。对计分满20分的本市籍道路运输驾驶员,由实施监督检查的执法人员签发《继续教育通知书》,告知其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因违章经营在外省计分满20分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及时持本人《从业资格证》到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登记领取《继续教育通知书》,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六、继续教育和清除计分
    道路运输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满20分的,应当在计满20分之日起15日内,持本人《从业资格证》和《继续教育通知书》到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确定的培训机构,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道路运输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结束后,持培训机构出具的《湖南省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到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进行审核,签注审核意见,办理继续教育登记和清除计分手续。
    七、检查监督
    1、营运车辆年度定期审验有效期为一年,凡超过期限未按规定审验的营运车辆,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予以处罚。
    2、2012年7月1日前,本市籍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未签注诚信考核等级的,各级运管机构不予处罚。从2012年7月1日起,对考核周期届满20日以上且未按照规定要求评定和签注诚信考核等级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各级运管机构将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规定予以处理。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必须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搭车代理收费,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自觉接受监督。
    年度审验监督举报电话:
    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5483000
    邵东县运管局:2619961
    新邵县运管所:3606696
    隆回县运管所:8232750
    洞口县运管所:7140749
    绥宁县运管所:7611812
    城步县运管所:7361494
    武冈市运管所:4221847
    新宁县运管所:4816955
    邵阳县运管所:6835873

                              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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