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限摩限电”区域内户口的电动摩托车车主自行处置车辆政府予以补贴的公告
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市民的切实利益,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公告之日起至7月31日止,对限行区域内户口的电动摩托车车主通过变卖、赠送、报废或其它方式将车辆自行处置,并保证本人或他人不再使用该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行或停放的,政府给予车主500元/台的补贴。车主凭《限行区域内户口的电动摩托车车主申请自行处置车辆审批表》(车主到所在社区领取此表)、《承诺书》、处置协议、身份证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发票(收据)复印件等相关手续到回购点领取补贴。在前阶段摸底中漏登的限行区域电动摩托车,车主按程序补登并申报审批,也可享受上述补贴政策。
邵阳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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