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邵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社员股金清理处置的公告(第一次)
为更好地适应邵阳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改革创新的需要,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邵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邵阳县联社)拟改制组建湖南邵阳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县农商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邵阳县联社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在清产核资后净资产确认的基础上对原社员股金进行全面清理处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处置时间
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27日。
二、清理处置方式
(一)转股。对有意愿入股邵阳县农商银行的原邵阳县联社社员,在符合邵阳县农商银行发起人条件的前提下,按1:1的比例转为拟组建的邵阳县农商银行股份。
(二)清退。对自愿退股或不符合邵阳县农商银行发起人条件的原邵阳县联社社员,在向邵阳县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出具“自愿退股申请书”的前提下,按1:1.03(根据上年6%的分红比例,给退股社员按半年3%的比例予以权益性补偿)的比例办理退股手续。
三、清理处置手续
凡自愿要求转(退)股的原社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股金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原入股的邵阳县联社各乡镇信用社、分社或营业部办理转(退)股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凡遗失股金证的原社员,可比照存款挂失的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办理转(退)股手续。
(二)凡持股人死亡的,由财产继承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先办理继承手续,再办理转(退)股手续。
(三)对在清理时间内未办理转(退)股手续的原社员,其股金将按1:1.03的比例转入邵阳县联社“其他应付款”科目保管,不再具有股金属性,不再享有投票权及分红等权利,但今后可凭股金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到邵阳县农商银行办理领款手续,并保留其在邵阳县农商银行下一次增资扩股时的优先认购权及发起人股份转让时的优先承接权。
请全体社员相互转告。若对原社员股金清理处置存在疑问,请在清理处置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南邵阳县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或咨询,办公地点:邵阳县联社,联系电话:15197979789,联系人:易先生。
特此公告。
湖南邵阳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二0一四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