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邵阳市城区城市管理考核奖惩(试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5-01-13 09:08】【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大祥、双清、北塔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部、省属驻邵各有关单位:

  《邵阳市城市管理考核奖惩(试行)办法》自2012年发布执行以来,为促进城市管理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不断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考评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认同度,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市人民政府再次对《邵阳市城市管理考核奖惩(试行)办法》进行了修改补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三区政府城市管理的考评

  对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考评遵循明检与暗检、专检与督检、点检与面检相结合的原则,具体方法如下:

  (一)明检

  明检原则上由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带队,特殊情况下由局长委托副局长带队,组织考评委员、考评监督员,在每月下旬对三区进行为期3天的检查考核,每区检查一天;检查区域以村、社区为单位,做到全覆盖;每天检查考核计分结果须在当日16:30后进行统计汇总,并由检查组长和检查人员签字确认(考评标准见附表)。

  (二)暗检

  市城管执法局组建暗检考评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考评人员5名,检查做到“全时段、全天候、全覆盖、全方位”,每天检查区域对每个区不少于区辖城区面积的40%;每三天对每个区的城区面积做到全覆盖;每天检查计分结果须在当日16:30后进行统计汇总,并由检查组长和检查人员签字确认。每周进行一次书面通报(考评标准见附表)。

  (三)专检

  专检列入暗检范围,由市城管执法局组建的暗检考评小组负责,对三区的渣土运输、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与公共厕所管理每天进行专项检查;渣土检查路段全覆盖,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与公共厕所抽查点不少于3个;每次检查计分结果须在当日16:30后进行统计汇总,并由检查组长和检查人员签字确认(考评标准见附表)。

  督检

  督检由市城管委办公室督查考评人员负责实施。对市委、市政府部署或交办的城市管理工作,限期落实到位;对明检、暗检中发现的和上月考评中民调网调反映的问题,每项扣0.2分,并限期整改到位。落实和整改情况由督查考评人员定期进行复查验收。在规定期限落实整改到位的不扣分;在规定期限未落实整改到位的每项扣0.5分;超过规定期限再次交办仍未落实整改到位的,每项扣1分。

  点检

  对市领导、市城管委办公室领导发现并指出的市容环境卫生问题,由督查考评人员进行对点督办,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问题扣分。市级领导指出的问题,每件次扣0.3分,督办后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每项扣1分;市城管委办公室领导指出的问题,每项扣0.2分,督办后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每项扣1分。

  面检

  对市创卫办督办、媒体曝光、12345投诉、网格巡查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督办,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问题扣分,每项扣0.2分,督办后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每项扣1分。

  (七)市民评价

  以邵阳国家调查队调查结果为准。

  (八)网民评价

  以邵阳新闻网调查结果为准。

  计分

  明检、暗检、专检、市民评价、网民评价分别按百分制计分,督检、点检、面检实行扣分制。

  1.区政府月总得分=(月暗检得分×70%+月明检得分×30%)×70%+专检得分×15%+社会调查得分×8%+网民调查得分×7%-督检、点检、面检扣分。

  2.区政府月明检得分=(道路市容明检得分+道路环卫明检得分+小街小巷市容环卫明检得分)÷3。

  3.区政府月暗检得分=(道路市容暗检平均得分+道路环卫暗检平均得分+小街小巷市容环卫暗检平均得分)÷3。

  4.区政府月专检得分=渣土管理得分×50%+公厕、垃圾中转站管理得分×25%+农贸市场管理得分×25%。

  (十)评定

  三区城市管理月考核结果,在下月3号前(节假日顺延)由市城管执法局局长牵头,组织分管副局长、考评小组长、考评小组成员、督查统计人员,邀请三区分管副区长现场统分,根据得分确定名次,当场公布。

  (十一)奖惩

  对月排名第一的区政府奖30万元,月排名第二的区政府不奖不罚,月排名末位的区政府罚10万元,并将考评结果在媒体公布。区政府城市管理工作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区政府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其分值由市城管执法局与市绩效考核办商定。

  二、对三区政府农村环境治理的考评

  (一)考评范围

  三区行政区域内未纳入城区城市管理考核的区域。

  考评方法

  由城管委办公室组织实施,实行月检查通报、季度排名讲评。每季度进行一次明检、两次暗检,每次检查每个区乡镇、办事处全覆盖,村不少于50%、农户不少于100户。

  (三)考评计分

  明检、暗检评分采取百分制。

  区政府农村环境治理季度得分=暗检平均得分×70%+明检得分×30%。

  奖惩办法

  对每季度排名第一名的区政府奖10万元,排名第二名的不奖不罚,排名末位的区政府罚10万元。年度三区农村环境治理考评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区政府绩效考评范围,其分值由市城管执法局与市绩效考核办商定。

  三、对城市管理相关单位和其他市直、部省驻邵单位的考评

  (一)城市管理工作相关单位

  1.市城市管理工作相关单位共38个:市民政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供电公司、市城建投公司、市宝工区、市公用事业局、市建工局、市房产局、市农机局、市公路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支队、市运管处、市园林处、市燃气公司、市市政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城市路灯管理所、中国电信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邵阳分公司、中国联通邵阳分公司、中国铁塔邵阳分公司。

  2.对城市管理工作相关单位考评实行明检、暗检、督检、点检和面检相结合的办法,每季度检查排名一次,对排名前三名的单位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对排名后三名的单位,分别罚款5万元、3万元、2万元(不自觉交纳的,从财政拨款中扣除),将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并在媒体公布,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其分值由市城管执法局与市绩效考核办商定(考评标准见《邵阳市城市管理相关单位和市直、部省属驻邵单位考核办法》)。

  (二)其他部省驻邵、市直有关单位

  平时实行抽查,每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进行总评,考评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单位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其分值由市城管执法局与市绩效考核办商定(考评标准见《邵阳市城市管理相关单位和市直、部省属驻邵单位考核办法》)。

  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执行。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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