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的生存状态令人担忧

【时间:2015-07-17 09:40】【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据统计,目前甘肃省全省1人学校有219所,5人以下学校1800余所,10人以下学校3700余所,百人以下学校7890余所。省教育厅希望通过撤点并校等方式统筹城乡基础教育,这在一些教育专家和教师中引发了另一种担忧。在部分贫困农村,孩子上学本来就要走很远的路,如果再撤并,可能会有更多的孩子面临失学。农村“空壳学校”的惊人数量,从另一个侧面折射留守儿童“留守之难”。对此,你怎么看?

  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了生计外出打工,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留守儿童”大部分处于0~14周岁,父母外出打工后,这些儿童要么仅由在家的单亲看护,要么被留给了爷爷奶奶、兄弟姐妹、亲戚、邻居等照看,他们无法享受真正完整家庭正常的抚养、教育和关爱。父母与儿童聚少离多,沟通少,远远达不到其作为监护人的要求,而占很大比例的“隔代教育”又有很多不尽人意之处。因此,“留守儿童”是社会上的一个“弱势群体”,必须引起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关注。

  由于“留守儿童”长期与父母分离,在成长发展中面临着情感慰藉缺失、家庭监护缺位、安全保障缺乏、心理健康缺护等突出的社会问题。例如,某乡镇的一所中心小学,学生来自13个村的“留守儿童”。最远的村子离中心小学有十多里山路,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家里主要是由年老多病的爷爷奶奶照看着。他们上学都要起早贪黑,每天早晨5点多天还不亮就起床,草草地吃一点便饭,打着手电去上学,到天黑才能回家。他们没有校车接送,没有父母照看,他们的生活非常艰苦,他(她)们对父母没有感情,他们的理想就是打工,他们没有条件多读书,小小年纪只念着同父母外出打工赚钱,他们在家里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还要经常帮爷爷奶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干一些打禾、种菜的重农活。他们每年都在为学费而发愁,他们正面临着辍学的危险!……。

  据全国妇联最新调查显示,目前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0多万,占农村儿童的37.7%,占全部农村人口的28.29%。其中,有57.2%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6.74%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79.7%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13%的孩子被托付给亲戚、朋友,7.3%为不确定或无人监护。据央视《新闻》最近报道:中国现有7000万农村留守儿童,2000万儿童生活在贫困线下,1300万儿童没有获得户籍登记,迫切需要社会的帮助。

  当数千万的“留守儿童”不得不与父母分开,这会对中国社会产生怎样的影响?野蛮生长、犯罪率提高、社会保障跟不上、子女入学成难题,“留守儿童”为中国经济的畸形发展埋单。据调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与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增长。2007年,中国经济增长率达到最高11.4%,同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也增至最高8.9万人,“留守儿童”犯罪率占未成年人犯罪的70%,是谁“带坏”了“留守儿童”?

  中国有6102万留守儿童孤独寂寞地成长,享受不到来自父母的关爱。他们是这个社会上最容易受伤害的人群之一。据调查,近五成受侵害儿童为“留守儿童”,他们有的流浪,有的遭性侵,有的被拐卖,这就导致70%的“留守儿童”心理有问题。

  14年撤点并校,加剧留守儿童辍学。1997年—2010年,全国农村小学减少302099所。初中毕业后,近8成学生弃读高中。留守儿童长大后成农民工父母的接班人,80后、90后年轻务工者60%竟是“留守儿童”,从“留守儿童”到“新生代农民工”我们应该反思什么?在他们幸福圆梦的道路上,我们又能做些什么?由此可知,“留守儿童”的生存状态确实令人担忧!

  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早在2007年,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立了8个农民工专题工作组,其中要求全国妇联联合教育部等12个部门成立农村留守儿童专题工作组,统筹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截至目前妇联组织已巩固发展了由70多万名专兼职人员组成的关爱服务队伍,建立了8万多个儿童之家。2014年还将继续建立150个儿童快乐家园,努力为留守儿童搭建亲情沟通、知识学习、家教指导、心理支持、关爱帮扶的有效平台。此外,全国妇联与教育部等部门共同在全国确立了40个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示范、试点市县区,整体探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除此以外,笔者建议,我们还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关注和重视。

  首先是家庭教育方面:目前,多数农民工文化程度都不高,他们误认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家长只要给钱就行了,家长应该改变这种错误的教育观念,树立“子不教,父之过”的教育责任观,明确教育子女是自己应尽的职责,家长自身文化水平的高低并不影响对子女的教育。即使在外地务工,也要把教育孩子的那份责任承担起来,与学校、社会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教育孩子的工作。这就要求外出打工的父母一方面要经常回家或打电话与孩子沟通,交流感情,尽可能做到多关心孩子;另一方面还要主动加强与代理监护人、学校的联系,及时掌握孩子的学业、品行及身体健康状况,了解子女的发展变化,共同商讨教育孩子的策略和方法,这样才不至于使“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方面出现盲区。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进行指导,要求“监护人”一定要保证孩子充分的学习时间,一定要嘱咐其对孩子的严格要求,加强生活和学习的监护,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果条件允许夫妻最好留一个在家与孩子一起生活。因为家庭的安全感和亲情的温暖是任何外力都无法取代的。

  其次是学校教育方面:义务教育学校要实行“留守儿童”的普查登记制度。各中小学校在新学期学生报到时要将父母外出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记录“留守儿童”的个人情况和监护人及临时监护人的情况,准确掌握“留守儿童”的个人信息,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在中小学校普遍实行教职工结对帮扶或学生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建立“留守儿童之家”,使“留守儿童”真正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并建立健全教师家访和与“留守儿童”谈心制度,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和临时监护人座谈会,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同时开设亲情电话,让“留守儿童”的父母知道校长、班主任等老师的电话,以加强学校、家长和孩子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学校要及时向监护人和外出务工家长通报“留守儿童”的成长情况,形成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的局面。教师应承担起家长或监护人的部分责任,多与“留守儿童”交流谈心,增加亲密感,给予更多关爱和引导。学校要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文明卫生习惯,组织学生广泛参与各种动手动脑的科技创新活动,在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中,要多鼓励“留守儿童”,多把机会留给“留守儿童”,帮助他们走出自闭的心理障碍,帮助他们彻底纠正不良的行为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他们养成健康的、积极向上的心态。

  再次是社会教育方面:强化政府统筹管理,加大社会支持的力度。例如,在城市中打工族密集的地方,增加城市教育设施,降低打工子女的入学收费标准,逐步改善民工子女就学条件。对未能入学的民工子女可以通过开办寄宿制学校,假期学校等,逐步建立社会监管体制,打破城乡体制,给予农民工及其子女切实的市民待遇,运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帮助农民工把子女带到打工地学习和生活。开辟打工子女就学的“绿色通道”,使其享受与打工所在地孩子同等的教育待遇。这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所在。镇、村两级要逐步探索帮助留守儿童教育的新思路。做好留守儿童的登记普查,在镇、村设立关爱农民工留守子女的办事机构,定期到留守家庭了解孩子们的生活、教育情况。把学校与村委联系起来,建立一个长期有效的机制,定点帮扶,及时发现报告留守儿童们的情况与动向,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保证。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引起社会各界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注,引起社会的重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寻求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让外出打工的父母安心,让在家的“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同时要净化社会环境,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监督管理力度,尤其是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这些不良社会环境对独立生活能力很强,但自制能力很差的“留守儿童”存在着很大的吸引力,容易误入歧途。

  还有一项能够很好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留守之苦”的措施,这就要求当地政府要想方设法鼓励和支助在外地打工的本地优秀企业家回家创办企业,发展本地经济,为“留守儿童”父母能够在本地就业提供方便,这样做既解决了“留守儿童”的“留守之苦”,也解决了“留守儿童”父母长期外出打工的困难,何乐而不为?

  总之,“留守儿童”是未成年队伍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祖国的花朵,中国的未来,我们要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手段使“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我们的家庭、学校和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都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及祖国的未来,是一项现实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相互配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关注“留守儿童”的生活现状,关爱“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才能真正实现“教育公平”,才能真正实现和谐幸福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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