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妈妈丐帮”法律必须亮剑

【时间:2015-07-29 16:01】【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前两天,两名儿童一边唱歌一边下跪在南京地铁里乞讨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地铁警方很快查明:这两个来自甘肃岷县的孩子,是被妈妈带出来乞讨的,其中一个还带着手机和母亲保持联系。据了解,今年5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南京地铁授权执法大队共查处乞讨行为480起。这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带着自己的孩子在地铁里乞讨的妈妈。她们来自甘肃岷县,都是80后或90后。根据警方公布的资料,这些乞丐人均日收入有四五百元,月收入轻松过万。地铁执法人员和地铁警方希望市民不要浪费爱心,发现乞讨人员立即举报。(7月27日广西新闻网)

  这是近几个月来媒体上出现的事关乞讨的第三则新闻。第一则是,5月18日,“丐帮大会”在云南大理召开,各路乞丐帮派齐聚大理。第二则是,6月10日,来自河南民权县的103岁老人耿生茂在郑州乞讨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然而,民权当地民政部门的回复却让剧情发生反转,自称没有亲人的耿生茂育有三子两女均健在,且和其生活在一起的三儿子有两所楼房。

  作为成年人,若非谋生乏术,“百无聊赖”,单单是因为自己的个人喜好而甘当乞丐,自愿行乞,虽然有违传统道德和主流民意,但只要他既没使用暴力或欺诈手段,又不影响市容市貌,还不干扰别人的生活,那也并不是什么十恶不赦之事。然而,对于发生在南京地铁之上的“妈妈丐帮”带娃行乞之事,我们却绝对不能等闲视之。

  清一色的80后和90后妈妈“组团”离开家乡,随身携带户口本和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怀抱孩子亲自乞讨,或手机遥控指挥孩子乞讨。“因为我们那里就是这样的风气,大家都在外面乞讨赚钱,也就不觉得乞讨是件丢脸的事情。”显然,带娃行乞已不是妈妈们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而已成为一种地域文化,是森林而不再是树木,是气候而不再是天气。在这样的环境之下,我们的孩子要成长为正常的“人”已属相当不易,更何况他们还得亲历随“妈妈丐帮”行乞的“社会实践”呢?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妈妈丐帮”带娃行乞毁掉的将是一代人甚至数代人应有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应当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孩子,引导孩子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孩子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胁迫、诱骗、利用孩子乞讨或者组织他们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该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面对“妈妈丐帮”即将带来的恶果,为了孩子,我们不能光靠道德谴责,我们的法律必须主动亮剑。既然甘肃岷县的妈妈们乞讨赚钱已成风气,即使南京市地铁警方祭出《南京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都不足以让她们收手,那么我们何不高举《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大旗来保护我们的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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