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职干部既要抓毒又要“解毒”

【时间:2015-09-08 16:28】【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核心提示2015年7月底,湖南省纪委监察厅在其官方网站的“创新实践”一栏中发布信息披露,针对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吸毒问题,隶属于衡阳市的衡阳县今年专门出台了《衡阳县关于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吸毒行为的处理办法》,坚持“涉毒嫌疑必检、涉毒疑犯必究、涉毒案件必挖、涉毒公职必查、涉毒场所必罚。”《办法》还明确规定,被查出的涉毒党员、公职人员每月要定期进行3次尿检,以掌握后续动态。(9月7日法制晚报)

  地方党委、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专门出台针对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吸毒问题的处理办法,在全国鲜见。这也说明了“毒害”正在悄然间侵蚀毒害着党员干部,导致长期上班缺席,精神恍惚,工作效率低下,严重影响整体工作的开展。同时也极大的损害了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和期望值,如不及时刹住这股风,对党员干部自身发展、家庭幸福和党群干群关系的发展有着极大的损害。

  这部分党员干部之所以沾上毒品,一方面是抗压能力差,精神空虚而借毒消愁。面对国家从上至下反腐反四风的贯彻执行,对党员干部自身整体的要求提高了很多,个别党员干部由于长期养尊处优,抗压能力差,应对能力薄弱,不去积极解决,反而借毒消愁,坠入深渊;另一方面则是信仰缺失,意志薄弱而自甘堕落。个别党员干部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受不良风气的影响,价值观扭曲,意志力薄弱,思想闸门松懈,不去反思反省,反而自甘堕落,深陷迷途。

  当然,抓毒的同时也要帮助这部分党员干部“解毒”,在这里要为衡阳县点个赞。因为在这份涉及党员干部吸毒处理的《办法》中还明确规定,被查出的涉毒党员、公职人员每月要定期进行3次尿检,尿检的周期大概在1年左右,以掌握后续动态。这既给了吸毒人员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又让那些真正想悔过的人员能够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主动接受尿检,主动逃离“毒圈”,回归社会,回报社会。虽说抓毒容易“解毒”难,但仍需两手抓两手硬,既是对整个社会负责,也是对党和国家负责。

   

相关内容

分享到:
责任编辑: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领导班子 - 动态消息 - 荣誉成绩 - 网站声明-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09-2023 © www.shaoyang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邵阳新闻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