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四个增强 提高监督实效

【时间:2015-09-14 09:47】【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人大监督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由自己产生的国家机关及其组成人员的工作以及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所采取的审查、督促、纠正和处理的强制行为。对此,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强制行为”是通过各种监督形式来实现的,而各种监督形式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就在于能否增强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协调人大监督的全面性、突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强化人大监督的创新性。

  一是增强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开展监督,是法定的权力,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应当说,权威性是无人置疑的。但是从实施监督的过程和结果看,还没有完全体现人大监督的权威性。之所以体现不够,一是人们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监督的法定权力性了解不够,认识不清。二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施监督中没有真正用好手中权力,没有发挥权力的最大效应。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强化人大监督,就必须让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得以充分体现。增强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就要增强权力自信,敢于用权、善于用权。事实证明,凡是敢于和善于使用人大监督权力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威信就高,凡是不敢于不善于使用人大监督权力的,那里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威信就高不起来。有了权力自信,就会理直气壮地抓监督、抓宣传、抓工作,人民群众对人大监督的权威性认识就高。当然,人大监督的权威性是国家宪法、法律赋予的,而不是人为的。使用监督的权力是在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中、程序中,而不是悖法的权力任性。有监督权力而不用或不善用,也是一种不作为和不善作为。

  二是增强人大监督的全面性。人大监督既有工作监督,也有法律监督。每一种监督连带着人民群众方方面面的利益,体现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责任。从经济到民生、从教育到科技、从工业到农业、从文化到旅游、从国土到环保,等等,哪一项都连着民生。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必须全面实施监督,不能有漏项。保证人大监督的全面性就是要列出人大监督清单。时下,“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都列出了行政清单,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对照“一府两院”的行政清单实施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列出监督清单,以监督清单对号行政清单,方能保证监督的全面性。在协调“四个全面”建设中,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内容随之增多。特别是随着全面改革的深入推进,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成为人大监督的新内容。以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为例,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人大监督的内容就增加了不少,既要监督预算收支,又要监督国有资产和政府债务。增强人大监督的全面性,已成为人大监督的新情况、新任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发扬真抓实干的作风,坚持“三严三实”,“一府两院”行政清单到哪里,人大监督就要跟踪到哪里,把人大监督清单和“一府两院”的行政清单对接起来,保证人大监督无缝隙、无漏洞、无空档。

  三是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人大监督既要坚持全面性,更要坚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针对性也就是重点性。针对性和重点性在各个地域因时因事不同而不同,在甲区域是重点的,在乙区域可能是非重点。针对重点抓监督,就是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抓一身动全身的大事开展监督。抓住重点,有针对性地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实施监督,既能推动工作,又能提升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形象,人大监督的权威性也能树立起来。有的地方开展监督不善于有针对性抓重点,而是按部就班、年复一年的排队监督,今年把财政预算监督作重点,明年改把教育卫生作重点;今年把城市建设作重点,明年改把土地管理作重点;今年把环境保护作重点,明年改把食品安全作重点;今年把三农工作作重点,明年把民生工程作重点,等等,虽然年年不一样,但忽视了针对性和重点性。事实上,有些问题一次监督不成,就应继续跟踪监督,监督到真正见实效才行。没有针对性,就没有重点性;没有重点性,也就没有实效性。针对性越强,重点性越突出,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就越明显。

  四是增强人大监督的创新性。人大监督是按程序进行的,但按程序也需要在不违背程序的前提下,发扬创新精神。我党我国的监督体系近几年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都处在“互联网+”的新常态下。在互联网的推动下,党内监督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进一步拓宽,行政监督进一步跟进,审计监督进一步深化,社会监督进一步显效,舆论监督进一步发力。人大监督作为一种权力监督也要进一步适应“互联网+”的新常态,在监督内容上进一步拓宽,不留监督死角,“一府两院”的权力运行到哪里,人大监督就应跟踪到哪里;在监督形式上进一步完善,人大各种监督形式可以对一种被监督同时梯次使用,使被监督感受人大监督形式的多样性;在监督手段上进一步硬化,让被监督感受人大监督的力度;在监督环境上进一步优化,要结合宪法和各种法律的宣传,进一步宣传人大监督法,让全社会都认识人大监督法,了解人大监督法;在监督合力上进一步推进,人大监督要和其他监督形式交流互动,形成监督合力。人大监督形式的创新,首先要真正发挥现有监督形式的潜力。例如人大调研,就要创新方法,应把老的调研方法和新的网上调研结合起来,运用新媒体大数据开展调研。其次是要切实形成各级人大机关、人大干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互动机制。特别是在闭会期间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进一步形成人大代表监督的力量,让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有事做有话说。再次是真正建好各级人大网站,让网站成为各级人大的助推力量。

  目前,县以上网站不少已经建立运行,还有些县人大没有建立网站,县以下建立网站的更少。人大网站不健全、网站运用不好的情况已经严重影响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和监督。时下是互联网时代,各种机关都在网上运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如果不去运用网站这块阵地,就减少了人大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机会,不利于人民对人大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办好人大网站,应是创新人大工作和人大监督的重要任务,使互联网成为人大监督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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