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杜绝造谣传谣 让我们做文明的网络人
从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将开始正式实施。除了广受关注的嫖宿幼女罪废除、巨贪可把牢底坐穿、猥亵男性也将入罪外,一些生活中看似常见的现象也可能入罪,如:在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试图通过医闹获利、私藏恐怖主义禁书,甚至辱骂法官、警察等等都可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最吸引众人眼球的莫过于“微信微博发假信息最高获刑7年”。
近年来,微博、微信、QQ等社交平台日渐流行,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社交手段,我们常在这些社交平台看到,一些虚假信息屡见不鲜。而在新的刑法修正案中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新的规定一出,立马引起了网民们的关注,“转发个微博也能判刑?以前从来都不会想到造谣传谣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这大概就是现在大多数人心里的想法了。
的确,在我们身边从来就不缺造谣传谣的人,同样,在大家日常使用的社交平台中,更是不缺这样的人,我们常看到网络上有各种虚假信息,而据调查显示,对这些有兴趣并参与其中的网友大部分都是年轻人,甚至有很多还是学生。分析其原因有以下几点:1、没有自己的主见,容易跟风,一传十、十传百,不是事实也被传得神乎其神。2、无中生有,喜欢以自我为中心,似乎不制造点“惊天动地”的事情出来不罢休。3、缺乏思想教育。4、监管机制不完善。
作为年轻人,我们要有担当,有自己的思想,更要有正确的判断,而在公共场合及社交平台中做到不造谣不传谣,约束自己做一个文明的网络人是我们作为公民的义务。同时,建议学校及单位在日常生活中组织思想教育活动,强调做文明网络人的重要性,并以活动形式来告诉大家如何做到不造谣不传谣。我们自己个人则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才不会被有心人利用,也不会被舆论所导向,凡事要看清事情的本质,不轻易发表自己并不清楚的“所谓的事实”,在发布消息之前一定要核实信息的准确性,三思而后行。相关的网监部门,应该完善网络监管机制,查缺补漏,对待造谣生事的人要按照管理制度采取措施,不能放之任之,尽自己的职责给广大网民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气氛。
身处新时代,事物发展得会越来越快,我们要在快节奏的生活中找准自己的位子,文明社交,做一个心态积极,文明友善的网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