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状告铁路局索赔3.15元”是法律的胜利

【时间:2015-11-05 15:43】【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10月22日,先天视力受损的残疾人兄弟王力和王猛(均系化名)等残疾人在成都车站购买前往德阳的火车票时,要求半价购票未果。同月28日,当事残疾人向成都铁路运输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书,状告成都铁路局。11月3日,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审理。(11月5日搜狐新闻)

  其实,残疾人争取乘坐火车半折优惠的努力从未停歇,早在2010年残疾人小伙夏文涛就曾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写了一封公开信,呼吁残疾人火车票半价,而后这封公开信最终征集到2000多位残疾朋友的联名支持,最终,一项《关于对全国残疾人半价收取火车票票价的建议》由于果和谢木兰等1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共同提交,建议国家修改相关规定,自此,残疾人坐火车享半折优惠的话题走入公众视野。而这次王氏残疾兄弟状告铁路局事件再次将话题升温,引发了公众新一轮热议和讨论。

  残疾人状告铁路局仅索赔“3.15”元,有人说:“如果不申请法院减免,诉讼费可能都不少呢”,于是认为王氏残疾兄弟的做法不值得。这种看法,笔者不认同,从当事残疾人来说,为了全票价格为12.5元的火车票不能享受半折优惠,状告铁路局难度大、花时间、花精力,甚至可能还要被别人当笑话看。但是,如果能够以此次诉讼地方铁路局的维权行为,引起铁路总局和广大全国人大代表的广泛关注,从而加快《残疾人保障法》的进一步落地生根,真正实现乘坐火车享受折扣优惠照顾的“政策阳光”普照每一位残疾人兄弟,从这点讲,理应给予大力支持和鼓励。事实证明,残疾人越是勇于维权,自身权益就越能得到保障。我们今天看到的“残疾人购票专用通道、专门的残疾人位、无障碍洗手间、残疾人优先安排上车绿色通道”等政策优惠无一不与广大残疾人的努力争取有关。

  残疾人状告铁路局索赔“3.15元”,事件的积极意义还在于:它倒逼着铁路部门加快职能转化步伐,加快修改本部门规章与《残疾人保障法》相关不相适应的环节,及早出台残疾人乘坐火车享折扣优惠的政策,从而真正更好、更优地为残疾人服好务。

  残疾人状告铁路局,索赔数字不仅仅是个象征,更表明了这些年来普法工作,特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残疾人保障法》宣传的深入人心、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强化和国家保障消费者和残疾人运用法律维权渠道和机制的不断畅通、完善。现实生活中,残疾人遇到不公平待遇或者自身权益受侵害时,受自卑、害怕等心理因素影响,不少人选择沉默,不敢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导致一些损害残疾人的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王氏兄弟状告铁路局索赔的行为是是一种宣誓,更是一场“蝴蝶效应”,它鼓励着更多的残疾人勇于维权、正当维权、法律维权。

  不管王氏残疾兄弟状告成都铁路局能否最终胜诉,其行为本身代表着法律已经取得胜利,这是我们从这场事件中看到的最有价值,也最该令我们感到高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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