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为人民 普法守法少不得

【时间:2015-11-09 15:19】【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李琳)“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中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建设初级阶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法治道路。

  尽管长期以来,党和国家带领人民进行了艰辛探索,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执法司法问题频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二是群众方面。存在部分民众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依法维权或盲目以法维权,给依法治国的有效推进设置了障碍。

  面向未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国家、人民对依法治国有了更深切的期盼,更高标准的要求,那么,就必须先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这就引发我们深思了,如何做才能实现?

  首先,依法执政、带头守法。一是科学立法。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需进一步完善,公众也应当尽最大可能参与其中,立法需立足于实践需要;二是严格执法。执法者必须带头严格执法,忠实于法律。“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只有严才能提升执法公信力、维护国法权威;三是公正司法。司法工作就是做群众工作,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透明度,切实解决好关乎群众利益的问题。

  其次,扩大普法。全民守法。为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必须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新型公民。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全民工作,涉及面广,特别是基层部分素质较低的群众,不懂法、不知法,是普法工作的重点、难点。为此,可以强化组织领导、考核评估、监督激励等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只有从实际出发,以科学发展的角度,用全局视野,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功能的有效发挥。

  再者,自觉守法,重在行动。作为基层干部,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规,要学深学透,仅仅靠上级安排不行,必须形成自觉的、有序的、重点的学习风气和习惯,自觉参与“六五”普法组织的相关法律培训和学习,提升在基层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物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笔者深深体会到,搞行政事务要学好法律,诸如《公务员法。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才能真正地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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