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如何才能有保障

【时间:2015-11-27 17:23】【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近日,随着贵阳市保障性住房大量闲置的问题在央视的曝光后,真相得以呈现在世人的面前。保障房早已建好,却因为道路没有建好,水、电等相关配套设施未能完工,一拖就是几年。导致一边是低收入群体只能“望房兴叹”,对“住有所居”有着迫切需求,一边却是保障房空置率高企,房源存量不断增加。

  据审计署月初公布的一份审计结果公告显示,贵州省贵阳、江西省南昌、河南省新乡、吉林省吉林及湖北省赤壁等5个省市共有5.75万套保障性住房闲置。笔者不禁想问,保障性住房何时才能有保障。

  按照常理,建设保障性住房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各级政府都将其列入重点工作。保障房是花公共财政的钱,暖弱势群众的心的大好事。这对地方政府来说,无疑也是增进政府和民众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好时机。然而,这样一件大好事,为何却迟迟得不到落实,甚至出现这么多的社会矛盾。

  究其原因,有关领导官本位思想在作怪,以人为本的情怀仅仅停留在纸上、嘴上,而内心深处竟是极其冷漠。面对住户诉求,敷衍塞责;心照不宣地织起一张不作为的“网”,各种花式推诿,各种不睬不理。保障房数量上可能完成了任务,财政也勒紧裤带出血埋单,但该被保障的民众丝毫也没享受到好处,大量保障房没有发挥到真正的保障作用,却造成资金、土地等资源的浪费,成了政府的面子和摆设而已。

  早就传言“商品房拔地而起,保障房挖坑待建”。相关部门出于部门利益等因素的考虑,在配套设施建设等环节人为的设置障碍,拖延工期,导致建好的保障房迟迟不能入住,或者在相关考核指标下,勉为其难为了保住所谓的政绩而草草了事。在保障房的建设和安置上,相关权力部门连给民众的“顺水人情”都不愿做,怎么指望他们在其他有关民众的切身利益上有所作为?

  地方政府面对如此突出的问题一直遮遮掩掩,始终未能寻求到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试问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相关职能部门一直扮演着“稻草人”的角色,其该有的监督执纪体现在何处?制度的缺失加上权力的放任,共同制造出一个“毒瘤”,致使国家和政府的公信力受损,保障房的作用等不到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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