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为官不为” “能上能下”是妙计

【时间:2016-04-14 14:48】【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近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一则有关“湖北省召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推进会”的新闻,其中提到对28名履职能力、精神状态或担当作为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引起广大网民的关注。

  而早在去年,中央就已经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随之也有十多个省份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让那些“为官不为者”不能为官,让“不干事者”出局,让“不为者”无位。对于“上”或“下”的官员并非随意为之,而是出于各方面的考量,也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查核(专家评审)、群众评议等考核形式综合评价是否属于“为官不为”。

  我们都知道,所谓“为官不为”,就是是指一些领导干部无视工作中应尽的职责,在“是非面前不表态,矛盾面前不敢上,风险面前不敢闯,失误面前不担责,歪风面前不敢斗”的行为,是一种腐败不正之风。而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无论是反“四风”,还是践行“三严三实”,都是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觉,增强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增强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国家出台了官员“能上能下”的相关政策规定,在加强领导干部紧迫感和危机感的同时,也进一步规范官员行为,让其主动承担起政府“为民办实事、为民谋利益”的责任。也只有领导干部敢于作为,基层治理能力得到提高,才能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群众。要多做暖人心、得民心的工作,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那么,在国家出台相关规定的鞭策之下,应当如何才能杜绝一位政府领导干部的“为官不为”呢?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担当,这就要求我们能在自己职责和角色需要时,事不避难、挺身而出履行自己的义务。一位领导干部要想有所作为,也必须敢担当、不畏难,而服务群众就是领导干部的义务和责任。首先,始终保持工作的激情、端正自己的心态,才能有干劲、沉下心去帮群众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其次,要加强业务能力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强化作为领导干部抓落实抓执行的能力。再者,应当培育高尚的人品,为人民服务需要领导干部具备无私奉献精神,只有这样,才不会因为私人感情影响工作上的作为。

  总之,杜绝“为官不为”,“能上能下”相关规定是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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