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室友凶杀案件催人反思

【时间:2016-04-18 11:17】【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4月15日下午,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发布通报称,3月28日0时17分,成都龙泉驿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在龙泉驿大面街道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学生公寓发生一起杀人案。警方已于3月28日依法将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滕某刑事拘留,并将依法进行处理。(中国网4月16日讯)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藤某与受害人芦某为川师大学生,均为20岁,同是甘肃白银市人,之间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3月27日23时50分,滕某在川师成龙校区学生公寓东苑2栋学习室用当日白天从超市购买来的菜刀将芦某杀死后,于3月28日0时17分让同学打电话报警投案自首。

  大学室友本来是老乡,为什么如此过不去,非要以杀害手段来处理?真的是水火不容了吗?他们之间发生的矛盾并不严重,被害者在寝室里唱歌,固然不对,如果说嫌疑犯善意地提出劝告,受害者勇敢地承认错误,就一定可以协商处理好的。若是处理不好,嫌疑犯报告老师,由学校处理,一定会有实际效果的。不知他们报告老师了吗?不知寝室其他同学劝说了吗?反映问题了吗?当然,这只是假设,于事无补了。但是,教训带来的思考是必要的,对于全国广大的大学生、高中生、初中生室友来说,要时刻注意。

  20岁,正好是风华正茂的时候,两位老乡结下生命仇恨,一个成了刀下魂,一个面临法律的严惩,教训之严重,不能不让我们深思熟虑!小学生的道德教育实践中就明确提出,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交往,学会共处。经过10多年的教育,为什么成了大学生的他们,还不懂得交往共处?还不懂得杀人偿命呢?这样的惨痛悲剧,对于他们的父母亲人,是天大的打击和创伤!父母含辛茹苦送他们读书,指望着他们成人成才,有出息有作为,今后赡养老人,现在一切化为泡影,还让父母背上沉重的包袱!

  大学校园发生的寝室凶杀案件屡禁不止。同样是20岁,同样来自甘肃,2014年的11月,天津城建大学发生了寝室杀害案件。11月20日16时许,来自甘肃酒泉农村,20岁的二年级学生翟清松先是在寝室内持刀将同宿舍同学何某杀死,随后将相邻宿舍的同学杜某捅伤,最后把自己反锁在一寝室内,开始自残。

  还远一点的有骇人听闻的马加爵杀人案件。马加爵2000年至2004年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4年2月13日晚杀一人,2月14日晚杀一人,2月15日再杀两人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2004年3月15日被公安部列A级通缉犯,2004年6月17日被执行死刑。另外,还有2014年复旦大学林森浩投毒案。

  在大学里读书学习,室友是朝夕相处的伙伴,想不到的是,室友之间发生凶杀案件,却成了被害对象,真是匪夷所思。翟清松与马加爵有相同之处,都来自农村,家庭条件相当差,但是学习认真,过去时表现优秀。对于这一类学生,如何教育,如何引导他们与室友友好往来,是大学教育的当务之急。对于他们的心理辅导,应该放在首位!学校要特别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室友要关心他们,不能对这样的贫困室友另眼相看,尤其是在平时的语言上要尊重和保护他们的心理,不能有冷嘲热讽。

  大学教育不能仅仅是知识上的教育,学业的研究,对于大学生的心理研究,心理辅导,同样重要!要特别防止室友中的两极分化现象,发现苗头要报告班级和学生会,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大学生虽然成年了,还要加强交往、共处能力的培养,不要将自己封闭起来,要走向集体生活,走向社会,有一定的处事能力。大学生还要加强法制教育,要将法纪教育当作重要的学习内容来抓紧抓好!大学生不懂法,不懂理,就会成为危险品。大学教育,也要坚持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并举,引导大学生先做人,后做学问。

   

相关内容

分享到:
责任编辑: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领导班子 - 动态消息 - 荣誉成绩 - 网站声明-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09-2023 © www.shaoyang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邵阳新闻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