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时代:公职人员管好“嘴”更要管好“手”

【时间:2016-04-22 16:01】【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一张微信聊天手机截屏近日在网络流传甚广。在截屏中,这位备注是”“梁海宁延安黄陵安监局”的网友如此表示:“月入7000,几个月才去单位一次,其他时间自由支配。”“每月7000多的工资一毛不会少。”•••事后,梁海宁解释道:截屏中与他对话的陌生网友要求梁参与一款理财产品,梁拒绝后两人发生谩骂。“我觉得对方可能有传销性质,没多想便吹嘘了几句。”梁海宁说,这只是他的个人行为,他已将对方从好友列表中删除,对其身份信息一无所知。目前,梁海宁已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主体责任领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华商报》,“自称轻松月入七千”的安监局职工坦言吹嘘被记大过)

  在智能手机普及的微时代,无论何时无论何地,你都能看到拿着手机的低头族们,除了玩游戏、网购、聊QQ之外,还在不停的刷朋友圈,不管是熟人还是新加的陌生人,只要手指敲一敲,即便是相隔万里都可以畅所欲言,甚至是胡吹海吹。当然,只要不是传播虚假信息,企图做违法事情,这是个人的言论自由。但是凡事有利有弊,像上文中的梁某的胡乱吹嘘行为,应该是要给予严厉惩罚的。由于公职人员身份这一特殊性,从公职人员嘴里发出的观点和意见,往往会被误解,甚至扭曲。梁某作为一名公职人员,一言一行都可能成为公众舆论的焦点,在高度集中的强光聚焦之下,即便是随意的玩笑话,也可能成为众矢之的。只是,现在传播这些“玩笑话”的媒介已不再仅限于嘴巴,可以是电视、网络和手机中的字幕了。

  俗话说“病从口入,祸从口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开展“两学一做”学教中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每个党员“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总书记所要求的“行动”,笔者理解是指为达到某种目的而进行的活动,其本身包括“言行举止”在内。也就是说,每个党员及公职人员的言语与行为、姿态与风度,都要合纪合法,符合自身的职业身份定位。然而,在朋友圈里,由于各自的不同利益,可以一秒从朋友变敌人的,很可能会被朋友圈里的个别有心人利用,借由你的名目进行传播、扩散,制造影响,谋取利益。

  所以,公职人员,尤其是担任领导职务,或位居要位的公职人员,在用手机朋友圈里发表文章和言论时,需要慎重和严谨,千万不可当儿戏,管好自己的嘴和在手机上飞舞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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