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全面推开“营改增” 11024户纳税人新试点
邵阳新闻在线讯(邵阳日报记者 谢文远 通讯员 肖拥华 王易华)5月1日,在洞口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一张邵阳市营改增增值税专用发票成功开出。
当天,发票号码为0001486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缓缓打出。这张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为30万元,发票项目为建筑安装服务,执行的是3%的增值税征收率,应缴税额为8737.86元。
与此同时,《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开票成功。纳税人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号码为02981701,执行的是3%的增值税征收率。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号码为00522001,是纳税人为一家仓储公司申请代开的,执行的是生活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3%的增值税征收率。
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不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以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市国税局局长李剑平介绍,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我市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有11024户,其中一般纳税人407户、小规模纳税人10617户。从5月1日开始,纳税人即享受到全面推开“营改增”带来的红利。
截至5月1日上午8时,全市共有23户新试点纳税人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其中,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5份,由试点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1份、普通发票31份;开票金额45.72万元,应缴增值税税额30022.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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