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诚可贵 且行且珍惜

【时间:2016-07-19 09:41】【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近日,一对夫妻所驾驶的车辆在高速公路爆胎,身处超车道,丈夫仍要自己换胎,而妻子下车拍照,不料被撞身亡。(7月17日法制晚报)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依然有6万人以上死于交通事故,20万人以上在事故中受伤。死亡交通事故中,90%以上是因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导致。就该悲剧而言,我们可以做一个很简单的假设:倘若车主妻子不拍照,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悲剧还会发生吗?倘若该车主爆胎后仍能将车移至应急车道,按规定摆放好警示牌,人员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悲剧还会发生吗?倘若该夫妇能在抛锚的车后面放好警示牌,并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悲剧还会发生吗?就算没有警示牌,也可以学习衡邵高速公路处抛锚的车主的创新,将“狗笼”等类的东西充当警示物,这样不也能一定程度上降低危险性吗?

  对交通参与者来说,相对于单位、家庭而言,马路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社会,协调各方的关系只能依靠规则、依靠法律。但是,目前很多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不强,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导致各行其是的局面出现。

  交通参与者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文明出行的原因在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不强。从法规层面来说,法律存在不完善,处罚不严的问题。2014年,一辆车在沪昆高速公路抛锚,车主直接在超车道上违规换轮胎,没有开启双闪灯,车后方也没有摆放三角警示标志牌,车上还有1名妇女、3个小孩,仅被交警部门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相比宝贵的生命,这样的处罚微不足道;从社会面上来说,普遍缺乏一种注重安全的意识与平和的心态,同时“不遵守交通信号、不安全文明出行这种‘交通症’的背后,反映了一种‘社会病’,一种浮躁的社会心态。

  一方面,安全出行需加大处罚力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细致法律法规,对车主和乘客进行更严厉的约束;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方面,要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努力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社会氛围。树立法制意识,不是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也不可能通过下猛药来解决。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有两种路径,一种是宏观的,即从问题根源入手,解决社会心态浮躁问题,确立一种和谐的价值取向;另一种则是从孩子抓起,通过学校教育,培养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让孩子从小就知道遵守规则的重要。并通过孩子影响家长。如果家长不遵守交通信号、不安全文明出行,孩子的‘教育’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夏季气温过高,车辆高速行驶易爆胎抛锚,广大车主开车前应提前检查车况、胎压,并携带三角警示牌。发生故障时,应把车辆停在应急车道,打开双闪灯,在车后150米外摆放警示牌,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并迅速报警。生命诚然可贵,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切实做好力所能及的,努力避免意外的发生,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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