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官”不“太平”应是常态

【时间:2016-08-03 16:48】【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近日,湖南省纪委通报了5起“为官不为”的典型问题,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相应的纪律处分。随着纠风反腐持续发力,一些党员干部感到“好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开始形成“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心态,跷起了“二郎腿”,打起了“太极拳”,当起了“太平官”。

  所谓“太平官”,是指那些思想上因循守旧、故步自封,作风上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工作上回避矛盾、不敢担当的领导干部。“太平官”之所以能当下去,正因为得罪的人少,平时守着一亩三分地想着不出大差错,你好我好大家好,给人一副老实本分、廉洁自律的假相,容易蒙蔽组织的考察、博取群众的好感,考核时可能照样得票不低。只要不犯大错、不因违纪违法受到查处,就可以官照当、“俸禄”照领,“稳坐钓鱼台”。“太平官”虽不像贪官那样直接吸食民脂民膏,但他们在其位而不谋其政,尸位素餐,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极大地损害了领导干部的威信和形象,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古人云“为官避事平生耻”,如果对怕事不敢为、懒政不想为、平庸不能为、徇私不作为的“太平官”放任自流,不仅不能推动队伍建设,而且会成为制约改革发展的阻力,势必败坏干部队伍风气,损害党的形象,导致干事创业的士气低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高度重视为官不为的整治,对存在此类问题的领导干部也进行了严肃处理。“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太平官”没有出路,实干才能兴邦。拒当“太平官”,才是践行党的宗旨和使命的必然要求,是为人民服务的应尽义务。要进一步制定并完善切实可行的考核、监督机制,以及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狠抓政策落实、纠正官员懒政怠政,才能使广大干部有监督、有制约、有压力、有担子。不能只是走走过场、敷衍了事。要建立健全“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保证实干者受重用、漂浮者受策、慵懒者受惩处。让“太平官”丧失生存基础,使那些胸无大志,不思进取,对人民群众的疾苦不闻不问的“太平官”无法“太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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