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带病提拔” 确保风清气正

【时间:2016-09-08 15:02】【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今年,是众人瞩目的换届之年,中央多次强调要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障良好的换届风气,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和标准。《意见》的出台既是及时雨,又是清醒剂。

  预防带病提拔需完善考核机制。坚持谁考察谁负责,干部的考核不是听取几次汇报,开一次座谈会,听几次表态就能看清楚的,必须要看长期表现。同时要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地观察干部,重视听取普通干部群众的意见,加强“八小时”之外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了解,这样对干部的了解才能变得立体、丰满,特别要警惕“两面人”。对在干部组织考察环节识人不准、把关不严、调查不实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预防带病提拔需强化监督制度。坚持谁监督谁负责,据新闻报道,此次湖南省新化县拟任的一名副县长涉嫌学历问题,被群众举报导致取消提名。只有确保选人用人全过程公开、透明、民主、规范、符合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切规定,接受媒体和最广泛群众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阳光才是最好的防腐剂。健全与纪检、检察、公安、审计、信访等机构的定期信息沟通制度,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干部监督合力,才能预防带病提拔。

  预防带病提拔需落实责任追究。坚持谁提名谁负责,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只有强化事后追究,才能更好地倒逼责任落实。明确对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执意提拔,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使每一起带病提拔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真正使责任追究成为防止带病提拔的“利器”。

  干部“带病提拔”不仅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而且严重损害党的形象,直接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各级组织部门要从严格程序上、从制度层面,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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