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改革再启 邵阳还应怎么改?

【时间:2016-10-10 10:09】【来源:邵阳新闻在线李超【字体:

  上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高中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办法将从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方法、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加强考试招生管理等五个方面入手,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面对新一轮中考改革提出的具体要求,邵阳还有哪些方面需要继续努力?又该如何努力?

  现状:走在全国前列的邵阳中考改革

  对比《指导意见》的要求与近年来特别是今年我市的中考政策,我们不难发现,其实在很多方面,邵阳已经走在了《指导意见》之前。

  《指导意见》中关于“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将体育科目纳入录取计分科目”“改进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等要求,在我市均已实现。

  《指导意见》的“改革招生录取办法”中要求,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而在今年我市的普高招生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被作为高中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须达到B等;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须达到C等。

  《指导意见》的“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中要求,要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在今年我市的普高招生中,不但推行了自主招生、特长招生,还试行了推荐录取招生办法。

  《指导意见》的“加强考试招生管理”中要求,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在今年我市的中考中,除烈士子弟、二等以上(军)功臣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归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等享受优惠以及残疾学生享受免试体育、听障学生免试外语听力外,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减少并受严控。

  反思:对照目标仍有一定差距

  尽管目前我市现行的中考政策已在很大程度上与《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相符,但对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我市中考改革还有不少工作要做。

  《指导意见》指出,要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对照《指导意见》,我市现行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而在评价结果的使用上,我市现行的要求只是对不同层次的高中学校在录取学生时所要求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有所不同,与《指导意见》中“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实行谁使用谁评价”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

  《指导意见》指出,试点地区要改革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部分科目作为录取计分科目,除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外,根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确定其他具体科目及数量,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加重学生负担。而目前我市现行的中考考试结果运用方式为将学生的中考文化考试分数按一定比例折算后,计入升学总成绩,“负担适度”的改革要求体现得还不够明显。

  通览《指导意见》中改革内容,“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着墨不少,这也是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而目前,尽管我市在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开、监督检查等方面下了不少功夫,但仍然存在群众知晓度不高、招生录取全程不够透明等现象。

  建议:推动中考改革还应持续发力

  结合《指导意见》和目前我市中考政策所存在的一些不足,建议我市中考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在评价内容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在评价重点上,强调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充分体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特点;在评价程序上,要认真做好写实记录、遴选典型事实材料,将用于招生使用的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做到程序严谨,方便适用。各高中学校还应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进一步改革中考录取计分科目结构。要充分体现“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就必须进一步优化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建立并完善与新高考制度改革相适应的“语数外+X”的录取计分科目制度,进一步改革初中学校的授课方式,给学生们更多学科选择的自由,同时改革高中招生中录取计分科目构成方式,为在某些学科有特长、潜质的学生提供更大的成长平台。

  三、进一步增加普高招生的透明度。教育行政部门、各高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措并举地提高录取全过程的透明度,不断强化“阳光中考”,进一步推动普高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进一步做好普职分流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宣传力度,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在不断提高办学质量的同时,也应大力打造品牌,努力提升知名度、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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