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盗挖科研芋头”专家科研泡汤 村民自我创伤

【时间:2016-12-19 14:58】【来源:邵阳新闻在线王建兵【字体:

近日,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泰州农科所的研究人员打算对20亩种植历时6年的芋头进行采集收获,却发现芋头被周边部分村民偷了。农科所在400余亩蔬菜培育基地里种植着用于科研的各类农作物,今年已经多次出现被盗的情况。当地警方表示,由于未达到犯罪数额标准,无法予以立案。农科所的助理研究员王显称,这次损失至少带来两方面影响,一方面所有数据统计工作现都无法进行;另一方面,不仅这几年工作人员的辛苦付诸东流,而且随着某个材料中育种的丢失,使里面可能蕴藏着无法估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价值也不复存在,这种损失是无法衡量的。(12月18日《京华时报》)

爱贪小便宜的少许村民看似偷挖了“不值钱”的芋头,但却使我们相关科研人员6年的辛劳汗水付诸东流,无不让人扼腕叹息。

农村有句陈旧俗语:偷桃偷李不为贼。我们少许村民正是以这样一种畸形心态从事他们的盗挖行为,把勤劳致富演变成不劳而获。严重的小农思想占了上风,他们就变得有恃无恐,为所欲为,可他们偏偏没有考虑到,优质品种的芋头若研究成功后,他们可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不仅自己可以抢得种植培育先机,更有可能赢得致富良机,到时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何乐而不为?这下可好,他们疯狂偷盗,带来的后果是自我创伤,并且使科研泡了汤,真是让人欲哭无泪。

另外,我们当地警方的普法宣传和执法方略也值得商榷。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认为,未达到犯罪数额标准,无法予以立案。警方表示,按现有芋头的市面价格来看,一斤芋头外面只卖到三四块钱,这样算起来每个村民只是造成几十块的经济损失,所以警方无法立案,只能对村民进行批评教育。人们不禁想问一下警方,科研产品能与市场大众产品相提并论吗?它的价格、价值在同一个层次上吗?所以,拜托警方好好揣摩,除对当地村民进行广泛普法宣传教育外,对盗挖科研芋头的组织者必须绳之以法,该治安处罚的毫不留情,该追究刑事责任的毫不手软,法律面前岂能不人人平等!这样既可起到威慑作用,更能达到以儆效尤的功效。

我们当地村民理应明白,农业科研人员辛辛苦苦搞科研,其目的就是为我们广大村民服务,让辛勤耕耘的土地多出效益,多产财富,让大家种田种出希望,种出收获,种出财富,种出精彩。你无知的偷窃,疯狂的盗挖,看似受害的是我们的科研人员,其实,真正受害者是你们自己。因为科研成果的推迟,也就意味着你们种植土地所产出的效益继续低下,这种“明赢暗亏”的偷盗还是收手为妙,它害人害己害子孙,何苦呢?

专家科研泡汤,实属我们少许村民自我创伤所致,要彻底扭转这一“两败俱伤”的痛心局面,需要我们科研单位的有效防范,需要我们当地警方的全力配合,更需要我们当地村民的遵纪守法。(王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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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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