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学领域,政策设计初衷与实际执行效果呈现“事与愿违”的现象,被形象地概括为“逆向激励”。经验表明,逆向激励效应一旦被激发,不仅会导致现状恶化,损害政策制定者的信用,还将进一步强化相关负面后果,最终造成恶性循环。(人民网2016年12月21日)
在干部管理中,“能上”强调选人用人的导向问题,体现的是正向激励;“能下”则是鞭策,是杠杆,倒逼和撬动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紧迫感,注重的是反向激励。“正向激励”是通过薪酬、奖金、福利等物质奖励以及情感认同、评优表彰、选拔重用等措施,来调动干部积极性,使干部行为价值得到肯定,促使干部队伍激发内生动力、迸发工作热情、创造工作业绩。“反向激励”类似于“激将法”,是通过批评、问责、处罚、降职等必要手段,让干部产生危机感,从而激发积极性和潜能,变压力为驱动力。
现在某些部门虽然“门好进、脸好看、话好说”,但是办事儿却不灵,归根结底还是干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万全”想法,于是宁可庸政懒政、虚与委蛇,也不愿担当担责、勤于开拓。在这种情形下,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针对县直部门在工作中不作为、履行职能不到位、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不及时等问题,专门设立了“踢皮球奖”“蜗牛奖”“水面漂浮奖”“工作不及格奖”四类问责“奖项”,剑指庸政懒政怠政行为。这般带点“嘲讽”意味的“反向激励”,对于干部作风建设来说是一剂不错的“清醒剂”。
然而,这种“请将不如激将”的方法却不是适用于所有人。早在北宋时期,宋神宗为整顿吏治、严明司法,颁令凡刑审官员能从已审结案件中找到违法不公事实者,即可官升一级。结果,新旧两派势力只看立场、不问是非,让这一政令沦为互相攻讦的武器,极大损耗了行政效能。
正向激励敢担当,逆向激励乱作为。实施能上能下“正向激励”时,不能仅限于职务晋升,精神激励中可以加强情感激励,关注干部的心理健康;推动“反向激励”过程中,对受惩罚的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要探索容错纠错机制,真正发挥好“双向激励”的积极作用。
鼓励干部愿作为、多作为、善作为,敢担当、想干事、能干事,应将正向激励和逆向激励有机结合,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笔者认为正向激励与逆向激励相结合要准确把握6个原则:一是按需激励原则,针对不同性格和不同行为的干部,有针对性的选择正向激励或逆向激励;二是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奖惩结合原则;四是物资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原则;五是内在激励与外在激励相结合原则;六是严格管理与思想工作相结合原则。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干部激励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见贤思齐”般的正面引导,也需要“红脸出汗”般的激将之策。两种激励方法的有机结合方可引导干部勇于担当、勤于担责、乐于担难、敢于担险。(任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