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教师礼仪是弘扬师德
不穿无袖装、不穿凉拖鞋;语调友好、不交头接耳;忌用食指指人;甚至,连拖堂都被列为“失礼”行为。最近,《东城区教师礼仪规范(试行)》发布,这是本市城六区首个专门针对教师礼仪的规范,其要求十分细致,连站、蹲的姿势都落在了白纸黑字上。(5月10日《北京日报》)
这份规范涵盖教师在校园内日常行为的主要领域,涉及从个人习惯到校园工作规则,从学习生活到师生交往,从校园基本礼仪到外事礼仪等多个方面。
我国是“礼仪之邦”,自古以来非常重视礼仪教育,作为教师更应该把这项传统美德传扬下去。针对当今某些教师言语粗俗、动作粗鲁、衣着随心所欲等不文明言行和压榨学生、体罚学生、强奸学生等违法行为,北京市发布这样的“礼仪规范”是适时的也是必要的,是弘扬师德。
“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老师不仅是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者,更是学生思想道德的教育者。教师的言谈举止、礼仪礼貌对学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生。因此,作为塑造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既要注重外在的衣着打扮,更要注重内在德行的修炼,无论在什么场合,言谈举止要文明。
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暧,恶语伤人六月寒”。在教育教学中教师使用文明语言,不仅有助于情绪的完美表达,还能使学生产生美感、亲切感,从而增进师生之间的感情。
衣着是一个人素养的体现,是一个人形象的象征,“得体”的衣着,给人以美感。因此,教师的着衣既不能太“土”也不能太“洋”,否则给人以太“古”或太“露”之感,让人觉得不合时或太超前,这不仅有损自己形象,也有损师德。
身教重于言教,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孔子曾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身正”是教书育人的先决条件,为人师者若“身不正”,又岂能要求学生“身正”,岂能得到学生的尊重?因此,教师在日常生活中要规范自己的言行,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使学生尊重你仿效你。
总之,教师要用礼仪观念滋润心灵,用礼仪准则规范言行,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学生喜欢的尊重的老师。(黄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