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运尸费”谁之过?

【时间:2017-06-21 17:26】【来源:邵阳新闻在线黄路雯【字体:

6月20日,经视大调查一则“女士旅游途中车祸身亡,家属遭遇‘挟尸要价’”的消息刷新了广大市民朋友的三观,原来“利益熏心”之徒为弄钱可以如此没有底线。

而这天价“运尸费”究竟谁之过?笔者以为,该事件中有以下三错。 

一是交警大队错在管理交接缺位。该新闻中,广西泉州交警大队和殡仪馆交接上很明显存在漏洞。家属是按正常程序去交警大队申请领回死者尸体,而自称是殡仪馆人员的是当时在场就明说了领尸得支付殡仪馆“运尸费”。请注意事发地点是在交警大队,这说明该大队跟该殡仪馆人员的确有业务联系,即是承认将死者尸体交接给了他了。但是,后来在殡仪馆,却得到该名蒋姓男子非殡仪馆人员的回应。先不论究竟是那一方说谎,但是在管理交接上,广西全州交警大队缺位问题较严重。在未确认对方身份的前提下,就开具了死者尸体处理通知书,办理了死者尸体交接手续,还将尸体交给了一个自己和殡仪馆都无法解释清楚身份的人。

二是殡仪馆错在内部营运不当。殡仪馆内部运营管理有漏洞。在经视大调查记者暗访调查时发现,蒋姓男子是通过交警大队接的私活。殡仪馆一名真正的工作人员称,蒋姓男子既不是殡仪馆人员,其车子也不是殡仪馆,就连殡仪馆里法医解剖室都不是殡仪馆的。全州民政局负责人也表示,这个法医解剖室是专门给全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用于遗体解剖尸检的地方。但就算如此,殡仪馆就没有管理责任了么?并非如此,在此处尸检虽不是殡仪馆的责任,但等尸检完成后,对尸体进行主动保管则应当是殡仪馆的责任,否则何必把解剖室放在殡仪馆里。二者靠这么近自然是为了方便服务群众。就算公安、交警部门没有主动联系殡仪馆,殡仪馆也有询问的职责,就算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解释这个设在馆内的办公室跟自己单位没有关系,恐怕外人也不会轻易相信。

三是相关纪检部门错在监管不全。一方面,殡仪馆作为公共管理的一部分,纪检对公共管理单位监管是否全面到位,是否存有“在其位不谋其政”的情况。另一方面,交警大队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主体单位,对待因交通故去的死者遗体管理,是否存在“以权谋利”的情况!该新闻里,蒋某到底是何身份,其私活经何人获得,是否牵涉警务内部人员与社会人员联合“谋发死人财”的问题,都无从得知。

在此,笔者仅希望,政府相关单位系统要引起重视,国家在社会管理和公共管理上,要时刻警惕那些爱钻空子的“苍蝇”。(黄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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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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