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改不到位应该严肃查处
中央环保督察组驻湘督察结束后,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反弹?7月20日,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8起群众不满意导致重复投诉和媒体曝光的问题。
(据7月28日湖南日报)
众所周知,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查工作,认真整改,这次通报整改不力的8起案例,便是最好的证明,更是强硬的态度。
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大的中外记者会上强调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什么是美好的生活?工作、收入、保障、医疗、居住、环境、教育等方面是非常具体的内容,是群众生存生活缺一不可的方面。优美的环境,与群众的美好生活关系重大。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安全水,这是美好生活的重大前提。
但是,在一些领导干部的心目中,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只顾上项目,只顾GDP,不顾环境治理,结果是有了“金山”,丢了青山,经济发展有了水平,丢了秀水。中央环保督察组驻湘督察,发现了一些严重的环境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办?不能是瞒天过海,不能玩文字游戏,而是要用实际的整改来落实,让群众感到心悦诚服。
动员百遍,不如问责一次。治理环境,关系重大,就是为了民生,就是为了让人们过上美好的生活,这是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是人民的期望与寄托。加大对环境的治理,要重视责任追查,要运用执纪执法程序,严肃查处,公开通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发展与环保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笔者以为,不重视环境保护的领导,就是不称职的领导。群众举报不重视,上级督查不整改,这样的干部就是严重的不作为,应该严肃查处,以儆效尤。(罗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