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不应“关停”应“规范”
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听到不少企业被关停的消息,让不少市民感到疑惑,环保督察难道就是关停不达标企业了事?
在过去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的影响下,一些地方为了政绩等多方面原因,对企业“网开一面”。而现在的环保督察,实际上就是补历史的“欠账”。而一些地方政府面对中央环保督察则简单地下达《关停通知书》。这表面上看似重视环保,实则为政府的懒政。
不合格企业不应当简单被“关停”。应站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对企业规范起来:一是仅仅是手续不齐全的企业,完善手续;二是通过整治环评能达标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三是通过技术改造也不能达到环评标准的,则予以取缔。
地方政府简单、粗暴的“关停”一方面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另一方面是在环保督察过后,容易“死灰复燃”。这需要地方政府用“绣花”功夫抓环保,一企一策,强化监管,真正把心思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上。
(通讯员 许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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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