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纷呈”的网络投票
近日,参加了邵阳市“优秀通讯员”和“优秀作品”评选,首先进行的是网络投票,开始投票的第一天便在办公室接到找我的电话,打电话来的自称是“网络科技公司”,目的是为了让我在网络投票的排名上保第一,价格是1200元……当然,被我断然拒绝了。
网络时代,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和网络连接的越来越紧密,投票也变成了“网络投票”,或大或小的选举优秀都流行用“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
不可否认,“网络投票”的初衷是好的,利用网络投票不仅节约了成本,而且能更大范围,更有效率地扩大影响,让更多的人知道并参与评选,让评选更能代表“民意”。然而“网络投票”在方便我们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的弊端。网络投票实行后,为了让自己得到更多的“选票”,我们通常都会发动亲戚、朋友、同事、熟人,利用各大微信群、论坛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进行拉票。网络投票已演变成了谁能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人际关系谁就能胜出,和其本来的“民意”已相去甚远。有需求就有市场,为了在投票过程中胜出,专门用于网络刷票的软件、用于网络刷票的“网络投票代理公司”应运而生。在利益的驱使下,参与者往往会选择“网络投票”公司进行刷票,而“网络投票”公司在金钱的驱使下乐此不疲地为其进行传播、扩散。网络投票变成了名副其实的“买票”行为,导致了结果与“民意”的极大偏差。“网络投票”俨然已变成了一种比人气、人脉,甚至金钱的工具,早已失去了其原有的意义。
科技发展是把双刃剑,我们没有必要去责怪“网络投票”本身,我们需要对其有更严格的规范与监督,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加强对人们诚实守信、公平公正意识的建设;而作为个人,我们也应当在参与网络投票时秉持公平公正态度,有最起码的道德操守。如此,我们才能不违“网络投票”的初衷,使其具有被使用的价值和意义,也才能使网络投票真正的“精彩纷呈”。
(陈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