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出炉” 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时间:2017-11-01 10:52】【来源:​邵阳新闻在线伍洁 杨振【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伍洁 通讯员 杨振)10月30日下午,邵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邵阳市首部地方性法规《邵阳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公园广场日益增加的需求与公园广场建设滞后的矛盾,入园群众的不断增加与服务管理不到位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迫切需要制定相应的法规来调整矛盾、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改善环境。因此,我市将城市公园广场管理作为邵阳首部地方性立法项目。

在控制公园和广场噪音方面,《条例》规定,除经批准开展的大型公益性活动外,市民每天12时至15时、21时至次日7时,不得在城市公园、广场内打陀螺、使用扩音设备,或者从事其他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活动,其他时段的娱乐活动所产生的噪声不得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在宠物入园管理方面,《条例》规定,禁止携带犬类或者其他具有攻击性的宠物进入城市公园、广场,携带宠物进入准入的城市公园、广场时,应当以牵引等方式有效管护,不得妨碍和危害他人,并及时清理排泄物。

在规范市民七大类行为方面,《条例》规定,翻越栏杆、绿篱,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杂物等行为;悬挂、张贴、涂写、刻画、散发广告品等行为;在非指定区域游泳、轮滑、垂钓、烧烤等行为;摆摊设点、乱搭棚架、圈养家禽家畜、种植瓜果蔬菜以及其他圈占场地的行为;损坏建筑物、景观、设施、设备等行为;损毁草坪、花卉、树木等行为;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焚烧冥纸冥币等行为。城市管理部门将对上述行为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将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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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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