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共有图书馆14座 10分钟阅读圈逐渐形成

【时间:2017-11-21 09:56】【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宋三刚【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宋三刚)你有过在公共图书馆借书逾期不还或者遗失图书的情况吗?在过去,也许你认为一本书才多少钱,丢了就丢了呗。这种情况从明年起将发生变化,如果再有读者“欠书不还”时,图书馆将严肃地亮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告知你,朋友你违法了!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正式出台,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借书不还或造成图书损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借书不还”将有法可依

据邵阳市图书馆副馆长伍伟伟介绍,借书逾期不还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他介绍,市民办理一张借书卡,一次性可以借书3本,图书借出的期限是两个月,其后读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续借:图书馆前台、致电图书馆、移动图书手机终端、图书馆官网。“续借后,逾期仍旧不予以归还图书的,将产生每天0.1元一册的滞纳金。”伍伟伟说。

“为了体现人性化,一般借的书丢失了,只要能买到相应的版本,只会收取相应的芯片费用等。”伍伟伟说,按照相关规定,我市图书馆已不再收取滞纳金,只是在持卡者所借书显示滞纳金达到一定数额时,将不能再借书,需要前往图书馆前台激活借书卡。

“自助图书馆的图书,遭遇‘黑手’较严重,但因没有确凿的证据,难以向读者索赔。”伍伟伟称,在位于大祥区红旗路的松坡自助图书馆内,图书毁坏严重,主要表现为:书页被撕烂、书页被撕走、乱摆放、图书报刊被盗走等;借书机系统常常被破坏,甚至有人在借书机上玩游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损坏公共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时限归还所借文献信息,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据介绍,过去滞纳金、赔偿金等是以图书馆管理制度的形式出现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施行以后,这些滞纳金、赔偿金将有法可依。

注重公益服务,“送书下乡”近百场

作为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所载,公共图书馆是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相关服务,开展社会教育的公共文化设施机构,应当将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作为重要任务。公共图书馆应当向公众提供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等服务。那么,我市图书馆都做了哪些公益服务呢?

11月18日,市图书馆举办一场受赠图书展活动,前来观看的市民络绎不绝。伍伟伟介绍,像这样的图书受赠展活动,每年全市图书馆会举行五六十场次。他说,为引领市民重视阅读、回归阅读,我市图书馆“送书下乡”已经连续举办近百场,并在广大市民中形成了良好的口碑。此外,全市图书馆经常举行知识讲座,旨在丰富读者的生活。

10分钟阅读圈逐渐形成

24小时城市图书馆已成为市民不可或缺的文化场所,营造了更为浓厚的阅读氛围。“不打烊图书馆在我市逐渐受到追捧,前不久又签约了一家。”伍伟伟介绍,目前全市共有图书馆14座,其中有3座为24小时自助图书馆,分别位于市区、新邵、新宁。到今年年底,包括公立图书馆、高校图书馆以及书店在内,城区基本上实现了书香全覆盖,10分钟阅读圈逐渐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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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欧阳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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