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严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关

【时间:2018-03-08 10:37】【来源:邵阳新闻在线陈平常【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陈平常 简玉春 朱峰)“好了,你的病情诊断所有流程已完成,现在可以回去了,能否继续实行监外执行等诊断结论出来后再通知你!”3月6日,邵阳县社区服刑人员王某在该县2名司法干警的监督下来到邵阳市中心医院进行病情复查,确定其是否仍然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王某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根据规定,每三个月要进行一次病情复查,这是他第三次严格接受病情检查。

为体现公平公正执法,该县在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病情诊断时严把“四关”。一把制度关。该县按照国家五部门联合出台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和《湖南省暂予监外执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了病情诊断制度,规定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每三个月提交一次病情复查报告、每年进行一次病情诊断。二把资质关。规定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病情诊断必须在指定的具有法定资质的地市级以上中心医院和脑科医院进行,诊断医生必须是主任医生。三把诊断关。病情诊断不事先通知,不透露信息,当司法人员与医院方面搞好工作衔接后临时通知病检。整个诊断过程由2名以上司法干警陪同,现场监督。实行检查医生对检查项目和诊断结论签字制度,严防弄虚作假。四把安全关。进行病情诊断前,县司法局事先针对各诊断对象的不同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好预案设想和处置措施,确保病情诊断期间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其它意外。近两年来,该县取得了零诊断失误和零安全事故“双零”的工作成绩,为全县的安全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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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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