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起武冈市启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

【时间:2018-08-01 17:12】【来源:邵阳新闻在线石勇【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石勇)为进一步加大公路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公路治超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武冈市将从2018年8月10日8:00起启动治超非现场执法,全市公路治超工作将告别“人海战术”,全面进入科技治超阶段。

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是指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装备和手段,采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技术监控记录信息,并于事后进行追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治超模式。其中,技术监控记录指的是超限电子检测,是指利用设置在公路重要路段的自动称重和图像摄录设备,自动检测、拍摄和记录行驶中货运车辆的车货总重、轴数、车辆图像及视频等信息的行为。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是运用科技手段对人力治超方式的一种有益补充,可以有效解决执法力量不足,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可以实现对违法案件‘查’与‘处’的分离,增强执法透明度,促进公平公正执法。同时,还能24小时全天候、全时段、过滤式治超,对过往车辆实时动态预警监测管理,大大提高了货运车辆的检测速度和通行效率。

非现场执法工作启动后,位于武冈市湾头桥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市治超信息中心将汇集G241线K31+700处湾头桥镇山青村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和全市高速公路收费站的称重系统收集的数据,提取数据中涉嫌违法超限车辆的相关信息,进行仔细核对,证据确凿的,将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进行事后处罚。

对于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有两种告知方式:一是公路不停车检测路段前方200米处,安装了 LED 显示屏,对每台超限车辆的车牌,是否超限等都会有显示,当事人看到显示屏上显示超限后,应当主动就近进入公路超限检测站处理,消除违法行为;二是执法人员将通过短信、电话或者邮寄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当事人违法超限事实和接受处理的方式。   

驾驶员在通过公路不停车检测路段看到LED显示屏告知内容,主动到武冈市湾头桥公路超限检测站接受处理的,将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四十三条处罚标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按处罚标准50%从轻处罚;其他接到《交通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后,主动来武冈市湾头桥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处理的,可按处罚标准60%从轻处罚。在6个月内未接受处理的,公路管理机关将申请法院依法进行强制执行,不予减免。如果货运车辆途经非现场执法检测路段时,用压线、跨道、逆行、套牌、故意遮挡号牌等方式干扰或者逃避检测的,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其处罚记分。

       公路管理机构提醒广大车辆货运企业及司乘人员,请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合法装载货物,积极主动配合监督检查,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非现场执法政府通告。

非现场执法宣传。

 G241线K31+700处湾头桥镇山青村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

武冈市治超信息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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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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