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乘势而上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

【时间:2018-11-08 15:52】【来源:【字体:

11月5日,市委书记龚文密(左)到大祥区督办环保工作


10月3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事青(中)到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现场督办环境保护工作

邵阳日报记者朱 杰通讯员申寒松

近年来,为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我市从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监管执法等层面,自上而下革新观念,全面推进深化改革,不折不扣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落实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把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始终贯穿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向上看齐:严格校表对标,有效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近年来,全市坚持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的重要体现。首先,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市委中心组、市政府党组中心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专题学习重要内容。

其次,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委书记任顾问,市长任主任,9名市级领导任副主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年都专题听取、研究部署环保工作;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并部署安排重要工作,将环境保护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列出清单,由市党政领导每人领办10件,包案督办推进整改工作。今年以来,市委书记龚文密到现场指导督办6次;市长刘事青到现场指导督办8次。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督办令4份,市委书记龚文密和市长刘事青联名下发督办令3份,下发市长督办令50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发督办函26份。

第三,不断夯实环保基础支撑能力。市财政投入环保预算经费逐年增长,初步建立市、县两级大气、水、土壤等主要环境要素的监测网络,市区及各县市建成14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并与省环保厅联网;全市核定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点位)41个,建成5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完成13个土壤环境监测点位设置,按要求开展监测;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2家,建成垃圾填埋场9座,完成医废处置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营;市县两级13个环境监察机构完成环境监察能力标准化建设,市本级和9县市通过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达标验收。

第四,加强环保工作督查考核。市委、市政府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联合执法、暗访检查;市委书记、市长等市领导多次对蓝天保卫战、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整治、固废清理等重点环保工作进行现场督查、现场交办;市人大、市政协定期开展民主评议监督、环保专题调研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各项环保重点工作的推进;今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改革的要求,增加了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权重。

第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订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邵阳市较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责办法》《邵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邵阳市划定生态红线试点工作方案》;完成了《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立法工作,启动了《邵阳市邵水河保护条例》起草编制工作;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

对单整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去年4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南后,向我市交办222件信访件,反馈10个突出环境问题。

全市把信访件办理和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压倒性的政治任务来抓。市委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多次召开调度会进行督办。市委、市政府组织暗访组,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交办件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集中督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市检察院和市环保局,先后3次对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市直单位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督办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市长督办令的形式或以市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书面交办。特别是全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评议会以来,市委书记、市长多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到合山养殖场、威凌金属、垃圾填埋场、龙潭水厂等地现场督导督办,有力地推动了问题整改。

经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22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在办理信访件和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过程中,我市共责令整改企业240家,立案处罚52家,罚款270万元,立案侦查21家,行政拘留13人,刑事拘留14人,对履职不到位的公职人员约谈问责252人,其中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177人、其他67人。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市的10个问题,8个已完成整改,资江锑超标和重金属监测断面年平均浓度超标2个问题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正在按时序推进。

对内“清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推进环保突出问题解决

我市制定了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并认真扎实推进。一是推进水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整治僵尸船、生活污水截流、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菜地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强化饮用水保护区的保护和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关闭水源保护区内采砂场18个;清理一二级饮用水保护区内僵尸船200余艘,僵尸船取缔率100%;新建梅子井、珑湖等生活污水提升泵站2座,完成3个水厂的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生活污水排污口截流;对穿越保护区的五座桥梁修建桥面防撞栏杆、雨水收集管道和应急处置系统等保护设施;关闭水源保护区内企业24家,搬迁企业3家;邵东、新宁、绥宁、洞口等7县市完成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施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改造项目14个,新增生活污水截污管网80.24公里;今年9月份市本级污泥处置中心建成投运;完成11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建设任务,并投入正常运行。2018年,我市省控以上断面水质平均值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二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涉气企业污染源治理,宝庆电厂两台机组均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煤改气”,市区新增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4.7万户,改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非居民用户863家;加强砖瓦行业整治,黏土砖厂全部关闭退出,关闭淘汰砖瓦企业312家,环保砖厂正在全力开展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完成VOC治理项目5个;加强露天焚烧和餐饮油烟整治,推动江北、南站两处“夜宵一条街”近百户餐饮店油烟治理改造;加快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近两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31656辆,在市区投入新能源公交车400多辆。开展了蓝天保卫战,今年1至9月与去年同期相比,重污染天气减少5天,空气污染综合指数下降8.7%、PM2.5下降8.2%、PM10下降5.9%、二氧化硫下降33.3%。

三是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近年来,我市加大对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力度,积极争取各类治理资金9045.95万元,先后完成了洞口县花园铅锌矿采区废渣综合治理工程等3个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完成了邵阳市龙须塘工业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95%的工程量,并于今年6月全面启动了新邵县龙山采矿区重金属治理工程。

四是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邵东县土壤污染管控项目已完成并通过验收;邵东县铬污染农田土壤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试点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正在组织验收;双清区化工总厂污染场地治理项目,洞口县原电厂、氮肥厂、三鑫锰业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新邵县龙山采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均已动工建设,预计今年底可完成项目建设;邵东县焦化厂历史遗留场地土壤修复治理、洞口县江口镇区域内锰矿开采遗留污染地块修复治理等6个项目纳入2018年度省级污染治理项目库。

五是推进龙须塘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关停搬迁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中小企业40余家,辖区内“散乱污”现象得到整治,立得皮革、玉新药业、湘中制药等骨干企业进一步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全面实现达标排放;整合环保治理资金5500万元,推进“龙须沟、洋溪沟、古塘路、龙须塘路”改造工程建设,龙须沟、洋溪沟“两沟”治理项目完成工程量80%以上,今年年底可完工。

六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北塔、双清整区推进项目2016年通过省里验收,其它八县一市一区整县(区)推进项目正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抓紧推进;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已划定禁养区,安排资金5585.2万元用于退养工作,完成223个规模养殖场退养;2017年安排资金1869.8万元,完成1246个规模畜禽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完成率为83.5%。

七是严格环保监管执法。全面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完成1715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开展水上餐饮、涉重金属行业、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及核与辐射安全等领域专项执法;开展了废矿物油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突出问题、纳污坑塘环境问题、砖瓦行业集中整治执法检查等环保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市共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总数316件,罚款1484.756万元,查封扣押31起,停产限产15起,移送行政拘留29件,移送污染犯罪案件1起。

修炼内功: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一是严格环境准入。认真实施环保法律法规,严把环评审批关,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区域环境质量要求的项目予以否决。

第二是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公园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湖南南山国家公园建设,成立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规划编制、管理立法、执法监管、生态修复、生态保护等工作有序推进。

第三是深入开展生态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生态功能区建设,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用国家公园建设理念和标准来加强景点景区和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先后大力实施“三年三区三边”及“四边五年”绿色行动和“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加强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我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以上。出台加快城乡绿化三年攻坚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意见,今年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目前,全市建成自然保护区20个;森林公园9个;绥宁、城步、新宁、新邵、隆回、洞口6县纳入国家级生态功能区,邵阳县纳入省级生态功能区,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

下一步,我市将全力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把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作为当前重要的中心工作来抓,为督察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同时,持续抓好环境问题整治,严肃开展督办问责处理,不断健全环保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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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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