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措施谨防被人情化

【时间:2018-11-28 21:49】【来源:邵阳新闻在线黄又生【字体:

近日,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这是我省深入贯彻中央精神,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一项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提出,“要构建科学完善的考核体系,绩效评估奖金可适当提高标准、拉开差距,对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在晋职晋级时优先考虑”。这个硬指标的确能够激发干部干事的积极性,彰显“有为才有位”。但是,根据以往一些地方实施的干部考核地方制度:连续几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获县政府“嘉奖”、荣立三等功等干部,实行提前晋级、涨一级工资等奖励看,不少单位存在着“第一年获得者”,在随后的年度里,基本上都会获得的现象。原因是:

一、“众人拾柴火焰高”

年度评先评优时,大多数的干部普遍有一种评“第一年获得者”的心态,尽力满足其“年度”。以便于其晋升,腾出一个位置,能给其他干部一个机会。

二、“好事做到底”

第一年获得者经连续两年获得后,到第三年时,无论是其本人或其他干部都认为,“就差一年了,如果不评上,浪费了指标,干脆好事做到底”。于是,在大家“发扬风格”下,“凡是第一年评上的,后面的年份年年是”成为一种不成文的潜规则。

三、个人“积极争取”

凡“第一年获得者”,在其后的标准数年度里,每到评选前夕,都会主动出击,跟大家打招呼、许诺、或求情“让给我算了,只差一年了”等,博得大家的支持。

四、领导的影响力

评比时,有些领导会隐晦地释放影响力:“去年是谁评上了?”聪明人自然明白,这是领导在暗示今年评给谁。自然,没有几个愿意驳领导的面子,顺理成章地以满票或高票获评。即使有意见,也是“经民主评议的”,抓不到鞭子。

在此,对《实施意见》中“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等次”这把“尺子”,笔者建议需谨防被人情化。那样会挫伤干部的积极性,或形成“上年我没评上,今明两年干得再好也评不上”的消极心理。给“第一年评上者”造成“接下来两年只要不出事、不犯错就稳坐钓鱼台”的惰性心理。为保证“平安”,其不敢闯、不会去拼,一心想着“平稳过渡”。然后再去帮别人“抬轿子”,形成事实上的“功绩平均主义”,需谨防。(唐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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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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