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快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刑事拘留一人

【时间:2019-07-19 21:53】【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唐承元【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唐承元 袁芬 何高安)7月16日,城步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丹口派出所闻警即动,快速出击,5个小时就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刑事拘留1人!

7月16日中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趁雨雾天气掩护悄悄潜入湖南南山国家公园核心区边缘长安营镇德胜村7组五里排山场林道附近非法架设尼龙网捕猎活体野鸟,被正在例行巡护的护林员撞个正着,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护林员扭送长安镇林业管理站听候处置。丹口派出所接警后,立即派员驱车51公里,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传唤到派出所讯问;同时派员赶赴现场调查取证。现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系云南昭通市镇雄县牛场镇石笋村民委员会石笋脚组27号村民,男,苗族,32岁;现在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务工。

当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吃过午饭后,利用午休时间,受利益或好奇心驱使,从临时住地携带尼龙网、柴刀等作案工具,步行3小时来到长安镇德胜村五里排山场半山腰林道边,用柴刀在山上就地取材,用二根木棍撑起一张大网;然后用手机播放画眉鸟的叫声来引诱野生画眉鸟,被巡山护林员现场抓获。在证据面前,王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虽然未捕到任何猎物,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二款“三禁”规定:即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狩猎,涉嫌非法狩猎罪。为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经请示森林公安局领导及法制股。当晚8时,决定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送到县看守所执行刑事羁押。此时距离丹口派出所所接报警时间,仅仅过去了5个小时!

“三禁”法网触不得!城步森林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城步和湖南南山国家公园境内均属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请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共创人与自然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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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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