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四措并举 保护农民工薪酬权益

【时间:2019-12-26 11:00】【来源:邵阳新闻在线黄又生【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黄又生 袁彦奎)12月25日,邵阳县总工会副主席刘玉乔率“职工维权保护中心”人员走进县工业集中区,宣传国家2019最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政策;查看企业职工工资发放表,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随后,刘玉乔来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询问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案例。

邵阳县每年在各地经商务工人员在20万人以上。同时,在县内中小企业上班、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非公经济组织打工的农民也有上万人,拒付农民工工伤赔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有发生。为此,该县总工会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研、查找原因,发现拖欠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加工制造、采矿等行业,主要原因是企业自身经营不善,没有按时足额发放能力;工程转包、老板跑路;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不完善;农民工法律意识淡漠、缺乏等。为此,该县人民政府、县总工会、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公安局联手,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刚性文件保障护航

2017年6月,邵阳县人民政府颁发《邵阳县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缓解企业无力支付问题。《办法》第三条指出,财政部门将应急周转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及时进行财政预算拨款,应急周转金以30万的标准储备,因垫付核销等造成资金不足的,县财政及时安排资金追加补足。第五条明确了发生在县域内、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理范围内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哪些可情况动用应急周转金垫付。第十条,用人单位故意制造拖欠工资假象,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周转金涉嫌犯罪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有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周转金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周转金被侵吞或挪作他用,应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政警联手追薪

2018年12月28日,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一件牵涉到湖南、贵州、四川等多个省市,共计167名农民工的劳资纠纷案件,工资高达446.8万元。县总工会维权中心调解未果后,引荐到监察大队调处。经一个月的明理释法,终于在今年1月28日,让这一巨额欠薪事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2018年3月至2019年1月,该县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导致16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今年7月16日,案件被移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于7月29日成功追回欠薪92453元。

在竭力调处的同时,该县还借助公安力量追讨。2016年至2017年间,承建该县某危房改造工程的蒋某,拖欠50位农民工工资38万余元拒不支付。2018年10月22日,案件案被移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同年11月7日,蒋某被依法刑拘。11月29日,该县拒付18名农民工工资的李某被刑拘。今年1月31日,两人将50万元欠薪全额还清。至此,该县今年先后为3批、243名农民工讨回欠薪500.46万元。

工会出手当免费律师

“感谢你们为我单位提供法律援助,打赢了官司,避免千多万元的经济损失,谢谢了!”2014年7月25日上午,该县邵阳煤矿(国有)负责人与工会主席一道,专程来到邵阳县总工会致谢。

原来,2010年初,原告邓某与该煤矿签订了为期3年的承包经营合同,并支付了1371万元给煤矿,用于解决承包前遗留问题。合同到期后,邓与煤矿再次续签3年。并约定,合同到期后再续签5年。不料2013年,国家再次加大关停落后小煤矿工作力度,规定国有煤矿年产能9万吨以下的关闭。2014年1月,邵阳县人民政府按照上级要求,全县先后关闭了23家,邵阳煤矿位居其中。

2014年4月28日,邓以煤矿违反合同为由,向市中院起诉,要求煤矿赔偿损失1230万元。局工会及时向县总工会报告,请求总工会提供法律援助。县总工会立即安排党组书记与县总工会“职工维权保护中心”人员一道,前往煤矿了解情况。并召开班子成员会议,根据原告诉求,结合煤矿被关停的主要原因,研究应诉策略。决定指派“职工维权中心”律师吴波担任律师,为煤矿提供法律援助、维护职工利益。吴波先后耗时半个多月调查取证,为应诉答辩收集了大量有力证据。

2014年7月20日,市中院向该县总工会送达《裁定书》,驳回邓某的赔偿要求。据悉,按照当时民商服务一审阶段律师收费标准,本次援助为煤矿节省律师费10万元以上。

法律援助维权

近年,该县积极开展县外维权,先后在广东、上海等农民工较集中的省、市设立法律服务站4个。该县总工会、人社、司法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组成农民工法律维权中心,为农民工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材料收转、查询咨询、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对农民工讨薪、工伤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快速援助,做到快速受理、快速指派、快速立案、快速调查、快速起诉,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并依托20个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分片设立了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就近帮助农民工维权。

2017年,该县一名在外省的农民工因公负伤,公司只支付了医药费及后续治疗费,然后让这名农民工回了家。当从别人那里得知公司还应当给予工伤补助后,他找到县总工会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咨询。维权中心负责人看了他的病历及伤情后,从县法律服务中心指派一名律师,免费为其维权,获得17.8万元的工伤补助。

据悉,2013年至2015年间,该县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累计拖欠20名员工工资20余万元。该县总工会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得知后,帮助员工将事件反映到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经该大队多次调解及责令改正,该公司仍不予支付。今年8月初,该大队将案件移送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接案后,治安大队立即立案侦查。并马上抽调精兵强将展开调查取证,约谈原法人代表王某。经查,该公司原法人代表王某于2017年3月,已将该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为李某。而此时,李某不在本县,找不到人。于是,治安大队将李某列为网上追逃对象。8月23日,李某在民警的规劝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表示愿意支付民工工资。在办案民警的组织下,李某、王某与民工多次调解并达成协议,确定拖欠工资金额20余万元,于12月15日到位。

据统计,近4年来,该县共帮助农民工解决薪金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疑难问题300余起;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交通事故理赔案件420起,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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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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