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失业保险金3月起“提标”,人均涨幅达6%

【时间:2020-04-02 14:48】【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刘光辉 李素娥 郑艳【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光辉 李素娥 郑艳)从邵东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的《稳企稳岗稳就业十条措施》(湘人社规[2020]2号)的通知要求,从3月1日起,统一将全省失业保险待遇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此次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由1037元/月调整为1098元/月,足足增加了61元/月,人均涨幅达到6%。这一惠民政策让本月220名享受待遇人员直接受益。新参保农民工,按照城镇职工同等标准参保缴费,享受同等待遇。此次调整旨在更好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为了将我省提高失业保险待遇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认真核对享受待遇人员名单,安排工作人员及时调整待遇标准。执行新待遇标准即按1098元/月计算后,3月31日发放3月份当月失业保险待遇24.16万元。截至3月底,邵东市已累计发放255人,失业保险金77万元,价格临时补贴1.5万元。

失业保险对保障广大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有着重要的意义。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与最低工资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可使失业保险金随着最低工资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而调整,使失业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有利于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进行,更有利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政策,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根据政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不缴纳医保费,即可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待遇。其应当缴纳的医保费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截止到3月底该中心代缴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互助费28万元。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人员成为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关心关注的重点对象。为避免失业人员聚集,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采用线下渠道与线上渠道相结合的方式受理劳动者失业登记申请,失业保险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可由参保单位通过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递资料,事后补交原始资料;领取失业金已全面取消月签制度,失业人员无需按月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此次调整目的也是为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抗疫情、保生活、促就业的功能。

通过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进一步缓解了享受待遇人员失业期间生活困难,让他们感受到了惠民政策的温暖。同时,邵东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以此为契机,利用失业保险窗口及短信、微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失业保险新政策,提高了惠民政策的知晓率,增强了企业和职工参保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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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开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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