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改善空气质量出新招!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投入运行
5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市交警支队组成联合执法组,来到市区资江二桥东头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行动,对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进行查处。市生态环境局专门投入车载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对过往车辆进行采样检测分析。对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由交警拦车再次抽检,确定为不合格后,依法进行处罚或追踪处理。
当日,联合执法组通过车载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检测车辆近2000辆,其中尾气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约1%。
据悉,邵阳市还将在市区邵阳大道铁路桥附近、双坡北路龙须塘、雪峰南路樟树垅三地安装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专门检测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对驾驶尾气排放不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及时进行处理。
目前,邵阳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执行国IV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机动车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对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应当采取治理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机动车车主应密切观察尾气排放情况,对排放不达标的要及时修理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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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