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处理规定助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规定》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其内容丰富详实,作为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规定》的出台在意义重大,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
《规定》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明确要求严肃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等问题,督促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员干部应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清正廉洁。
《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的处理原则,注重区分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组织处理。这体现了组织处理工作客观公正、轻重适宜的要求,更体现了对勇于担当、勇于做事的党员干部的保护。其中第九条明确了可以不予或者免予组织处理的情形,体现了保护全心干事党员干部的要求,这有力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对干事创业、探索新发展的热情。
《规定》坚持治病救人的处理原则,强调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和关心关爱。《规定》设定了专门的申诉纠正程序,为处理不当的干部提供了正名渠道。组织处理的初衷是通过这一方式,教育、惩戒小部分党员干部的同时对广大的党员干部起到警示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勤勉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作者:曾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