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杨红霞)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司法权力的监督制约,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建立科学的审判权、执行权运行机制,切实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向纵深发展,实现“干警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清廉法院建设目标。近日,新宁县人民法院出台《新宁县人民法院法官及辅助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试行)》及一把手权力清单,厘清一把手、党组成员、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责任界限。
《权限清单》将“清廉法院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院长、其他院领导责任”“庭长、副庭长责任”“员额法官责任”三个层级,对各责任主体应承担的责任给予明确、清晰的界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紧盯领导干部和员额法官这个“关键少数”、审判执行这个“关键领域”、法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这个“关键变量”,强化对司法权力运行和法官日常行为的监督制约,构建权责清晰、预警及时、监控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系统集成、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权限清单》还对问责进行了硬性规定,强调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构建起权责对等、责任清晰、问责追究的责任落实体系,做到主体责任明晰化、监督责任具体化、保障措施规范化,使清廉建设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尽责,进一步夯实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