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畏”“位”的辩证法

【时间:2022-06-15 17:12】【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为”是指能行动、敢担当、有作为,“畏”是指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位”是指岗位、职位、地位。按照常理,一个人只有有所作为才能获得一定的职位和地位,拥有了一定的职位和地位更有利于有所作为。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为”无“畏”者有之,有“畏”无“为”者有之,有“为”有“位”者有之,有“位”无“为”者有之,无“位”有“为”者也有之。作为新时代的干部,我们只有读懂“为”“畏”“位”的辩证法,才能做到身体力行、以身作则。

有为不能成为无畏的挡箭牌。强调要“为”,绝不是说可以无畏“乱为”。所有的“为”都应当在底线之上干工作,倘若突破底线,就会偏离轨道,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经常会看到一些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这些涉案的人员,无一例外都突破了底线。他们不是不知道纪律规矩,而是根本没有敬畏之心,最终沦为阶下囚。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业有所成。领导干部既要有“为”,也要有所“畏”,始终要把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高悬规矩戒尺,打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的思想根基,才能在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对各种“糖衣炮弹”时,始终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有畏不能成为无为的避风港。“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就是说当官就是要为老百姓负责、为老百姓办事。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当下,部分领导干部因“怕出事”而“不干事”的现象屡有发生,其为官不为、明哲保身的消极立场成为了典型的“腐败并发症”。“畏而不为”,是以“畏”之名替“不为”之实找借口,既是作风问题,也是庸政懒政的表现,如果任其蔓延,不仅危害干部队伍、破坏党和政府在人民中的形象,也势必严重影响改革发展稳定。要从根本上扭转“为官不为”“畏而不为”的错误认识和不良风气,需多管齐下,既要加强思想引领,提升内部动力;又要完善选拔任用,拓宽晋升渠道;还要加强激励保障,激发干事热情。

有位不能成为有为的风向标。“为”即立足岗位有所作为,“位”即岗位平台。如何正确处理好“有为”与“有位”的关系,既反映一个人的思想政治觉悟,又考验一个人的责任担当与境界修养。“有为”才能“有位”,这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导向。“有位”必须“有为”,岗位平台对应着责任与担当,有权须作为,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出彩不想出力。“有为”不必“有位”,岗位必定是有限的,然而作为是无限延伸的。新时代必将是大有可为也必将是大有作为的时代,我们无论身处何处、从事何种工作,只要有坚定理想信念、不懈奋斗精神,脚踏实地把每件事做好,也可以获得不平凡的人生、创造不平凡的成就。

“有畏”与“有为”看似对立,实则统一。有所畏方能有为有位。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以如履薄冰的心态以及奋发有为的姿态,牢记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历史的责任,真正以大无畏的担当精神走在时代前列,奋力谱写新时代新篇章。

作者: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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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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