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慧琳 张江珊)1月31日,韩某强等四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意见。该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审判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民代表应邀旁听。
2023年2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韩某强等4人在资江河新邵县韩家坪河段内,采取电捕、网捕等方式非法捕鱼十余次,捕获鲤鱼、鲢鱼等约750公斤,非法获利累计1.6万余元。经认定,韩某强等4人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造成直接损害4万余元,间接损害40余万元。资江河韩家坪村河段为长江重要一级支流,为全面禁捕水域,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常年禁捕,期间禁止一切捕捞行为。韩某强等4人的行为,不仅构成犯罪,还危害资江河水生生态系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庭审中,该县检察院指控4名被告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请求追究4人的刑事责任,并承担非法捕捞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赔偿费用。本案将择期宣判。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不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极大调动法官、检察官办案积极性,也体现法、检两院对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视。下一步,新邵县检察院将继续发力,积极推进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共同打造精品案例,切实提升监督质效,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