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
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如何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答记者问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内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就业压力明显增加,春节期间相当数量的农民工集中返乡,截至2009年1月底,我市出省务工农民工回流人数达53万多人,占我市劳务输出总人数的36.7%。大量的农民工回流,使我市当前的就业压力明显增加,给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新情况和新问题。对此,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纷纷出台政策积极应对返乡农民工问题。日前,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如何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意义何在?
  市委组织部负责人:我市是农业大市,也是劳务输出大市,全市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有100多万人,外出务工是我市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急剧变化,沿海部分企业半停产、停产、关闭,我市大批农民工因失去工作岗位返乡,他们中不少人面临生产生活困难。农民稳,则农村稳,基础稳;农民安,则农村安,大局安。抓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再就业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一项意义重大而又十分紧迫的任务。
  记者:为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党和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农民工返乡问题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措施。2008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返乡农民工工作;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从六个方面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即: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投身新农村建设;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切实保障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省委也十分重视这项工作,省委组织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十万党员干部联系帮扶返乡农民工"活动的通知》(湘组〔2008〕163号),要求各级党组织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保中央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十万党员干部联系帮扶返乡农民工"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实施,务求收到实效。在我市,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也非常重视,最近市委书记童名谦对这项工作做出专门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在春节期间开展对返乡农民工的走访慰问活动,搞好结对帮扶,落实好中央和省里的优惠政策,达到理顺返乡农民工的情绪、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维护返乡农民工权益的目的。中央、省、市的相关业务部门也都出台了有利于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的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
  记者:在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方面,各级各部门出台了哪些政策?
  市委组织部负责人:中央要求,各有关部门和教育培训机构要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星火科技培训、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改进培训方式,扩大培训效果。根据中央部署,2009年1月15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返乡农民工参加技工院校学习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返乡农民工参加技工院校中级技工以上学制教育的,根据国家对中等职业国家助学金政策,每年可享受1500元补助,在此基础上,按照贫困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扶贫培训补贴的标准,根据培训职业(工种)的不同,给予每人700-1300元学费补贴。市委组织部在今年1月20日下发了《关于组织返乡农民工开展远程教育学习培训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的作用,认真组织返乡农民工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就业本领。市农业局、市扶贫办也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
  记者:为帮助返乡农民工就业,各级各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要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一是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帮助企业解困,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中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增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发挥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对稳定就业的导向作用,尽可能提供较多的就业岗位;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引导其与农民工开展集体协商,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组织培训等办法,尽量不裁员,稳定现有就业岗位。二是实施重点工程就业服务计划,鼓励重点工程吸纳就业。凡是国家投资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新招用返乡农民工,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按每人5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在考试合格上岗后按每人15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三是实施承接产业转移就业服务计划。承接产业转移企业对新招用的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在考试合格上岗后按每人15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承接产业转移企业自主招用劳动力或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介绍劳动者到承接产业转移企业实现成功就业的,按每人5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四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信息服务,继续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联系,收集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邀请沿海用工单位召开针对农民工就业的专场招聘会,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
   记者:对返乡农民工创业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和措施?
   市委组织部负责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要求,劳务输出地要将返乡农民工纳入本地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促进自主创业。
   工商部门的优惠政策主要有:设立返乡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返乡农民工申请创业的,优先提供登记服务,在符合条件、资料齐备的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登记,核发营业执照;放宽返乡农民工从事个私经营的范围,凡国家未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返乡农民工经营,允许返乡农民工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放宽返乡农民工市场准入资格,除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外,返乡农民工进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一律取消,凭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即可申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放宽注册资本到位期限,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注册资本一次性到位有困难的,可分期注入、分批到位,首期注入只要达到注册资本的20%,一年实缴资本达到50%,三年内全部到位。出资形式除货币外,允许以实物、土地使用权、管理技术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税务部门的优惠政策主要有:1、回乡创办从事农、林、牧、渔等企业的收入,减、免征企业所得税;已缴纳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免征农业税或牧业税后,农民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和从事种、养、捕的所得,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所得,仍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2、回乡开展个体经营的:从事货物销售、月经营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从事修理修配、月经营额在3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3、回乡从事农作生产的,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4、农民销售水产品、畜牧产品、蔬菜、果品、粮食和其他农产品,月销售额不到5000元或每次(日)销售额不到200元的,不缴纳增值税。5、提高了个人、个体工商户和销售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税起征点,将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幅度由现行的月销售额3000元提高到5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每次(日)营业额50元提高到每次(日)100元。6、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小贩,不必办理税务登记。
    银信部门的优惠政策主要有:市农业银行规定,返乡农民工从事种养业,凭惠农卡可以申请3万元以内的小额农户贷款,2009年全市预计发放此类贷款4000万元左右;返乡农民工兴办企业,可以申请200万元以内的微企简式贷款,2009年全市拟发放微企简式贷款1个亿;返乡农民工从事商业贸易或小加工,可以申请100万元以内的个人生产经营贷款,2009年拟提供此类贷款6000万元左右。邵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今年计划安排农户就业创业专业贷款5个亿,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贷款在同期同档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利率水平下浮30%,对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农户小额就业创业贷款最长期限可定3年。
    记者:在做好返乡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有什么政策和措施?
    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对在输入地受工伤的农民工,农民工输出地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与农民工输入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协调,保障返乡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建立健全农民工公共服务体系,做好对农民工的各项公共服务。及时妥善安排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并享受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有关待遇,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情况列入当地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其看病就医问题;加强返乡农民工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及时做好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的衔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农民工输入地和输出地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返乡农民工及其随返家属的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记者:如何切实保障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
  市委组织部负责人:违法流转的农民工承包地,农民工要求退还的要坚决退还;因长期占用不能退还的,要负责安排返乡农民工就业。对依据口头协议等方式进行短期流转且农民工要求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则上应退还农民工。长期流转又有流转合同的,可依法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有纠纷的,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农村土地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也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返乡农民工的土地流转收益。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记者:农村基层党组织应从哪些方面为返乡农民工排忧解难?
  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按照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十万党员干部联系帮扶返乡农民工"活动,切实为返乡农民工排忧解难。一是乡镇党委要设立返乡农民工帮扶中心,公布联系电话,全方位提供帮扶服务。二是村党组织要把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摸清底子,掌握实情,建立台帐并提供办证、办事等各种便民服务。三是领导带头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与返乡农民工结成帮扶对子,采取"一联一"或"一帮几"的方式,进行"面对面"的帮扶,尽其所能地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服务,切实帮助他们解决所盼所想的实际问题。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