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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绥宁加快实现“住者有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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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2月8日,笔者在绥宁县城川石开发小区看到,投资400多万元建设的川石廉租住房建设项目3000平方米已完成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也即将完工,预计2009年6月可交付使用,届时将有60户低收入家庭入住。绥宁县通过大力建设解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等措施,加快居民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真正实现“住者有其房”。
    该县以满足城镇居民居住为基本要求,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2008年办理房产交易789宗,以优质的服务质量和超常规的工作速度完成了重点项目的房屋拆迁调查,核实面积及附属设施调查登记清点工作,累计调查房屋507户,总面积10.48万平方米,下达拆迁裁决书3个,当年完成拆迁1.4万平方米。
    该县以廉租房建设为重点,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在川石开发小区投资400多万元建设的“广厦园”经济适用房5381.88平方米(62套)已经竣工并交付使用;落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420户,发放租赁补贴资金41万元。对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实施美化、亮化工程,规范物业管理服务;住房配租优先考虑保障人员中的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体,尽最大可能地给予照顾,满足其住房愿望和需求。(向云峰  李纪忠)

 

作者:向云峰 李纪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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