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1日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克茨
大会主席团:
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邵阳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在此之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2010年市级预算草案和市直单位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代表大会期间,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专门对市科技局、市社会福利院的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根据代表们的审查意见,结合初审情况,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草案和报告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9年全市财政总收入39.6亿元,为预算的103.41%;财政支出127.47亿元(含中央、省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下同),其中用当年可用财力安排支出88.25亿元,为预算的129.58%。市级财政总收入9.37亿元,为预算的107.15%;市级财政支出25.21亿元,其中用当年可用财力安排支出17.09亿元,为预算的100.13%。市级实观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县市区总体上可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2009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按照“一化三基”战略部署,围绕富民强市目标,大力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了重点和法定支出的需要,全面完成了全年预算收支和财政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预算约束力不强,预算管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等。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预算草案
2010年全市财政总收入44.36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8.54亿元,上划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15.82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8.54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75.86亿元,调入资金0.28亿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1.85亿元,当年可用财力102.83亿元,全市财政支出安排102.83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市级财政总收入10.5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17亿元,上划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4.33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17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57亿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0.6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18亿元,当年可用财力19.88亿元,市级财政支出安排19.88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交的2010年预算草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完成全年预算任务所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可行,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2010年市级预算草案,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邵阳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为了完成2010年预算任务,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夯实财源税源基础,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要深入研究促进财政增收的办法和措施:大力培植财源,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地方财方稳定增长。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创新资金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在项目建设年”中的引导和支持作用,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财源结构的优化。要充分利用当前有利时机,把握好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更多外部支持。要有效整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促进经济增长,确保财政增收。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顺序,把更多的财力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统筹财力配置,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防止铺张浪费。
3、强化财政、审计监督职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法强化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的指导,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的事前审核和事中控制,认真解决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重分配,轻管理”的问题。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完善管理办法,认真清理财政专项资金结余和部门资金结余,规范使用行为,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监督作用,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加强对重点支出、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今年,要按照审计署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对2008年以来我市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要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加强跟踪督查,提高审计监督效果。积极探索研究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和政府债务资金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加大财政改革力度,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要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并将非税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切实提高综合预算管理水平。继续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应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管理范围。继续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扩大政府采购覆盖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深化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使用制度,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严格实行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