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1日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汉斌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
谭晓飞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三庭庭长;
陈刚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谭莉娜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第一庭庭长;
吴跃辉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第二庭庭长;
彭莎娜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姚志刚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唐雨松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袁超英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刚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第一庭庭长职务;
谭晓飞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第二庭庭长职务;
谭莉娜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郭攻玉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