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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西岩镇司法所干部雨中调处两小时 悉心化解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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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阳望春 阳关文)5月26日,城步西岩镇司法所干部先后冒雨骑车赶到玉河、双洪、玉丰三村,精心调处因土地界线引发的三起纠纷,得到了矛盾双方的一致认可,赢得了当地群众的普遍赞誉。

  当天下午三时,天空下着绵绵细雨。西岩镇司法所干警们身披雨衣,驱车来到玉河村调处一起土地使用权纠纷。村民刘某与陈某因0.2亩的集体旱土使用权发生争执,互不让步。原来早在20多年前,陈某家人曾在该土地上栽种了玉米、红薯,因收益甚微而放弃耕种。后刘某对土地进行了20余年的精心耕种,因农作物长势喜人、收成较好而遭到陈某嫉忌。了解这些情况后,司法所干部对陈某进行耐心教育和细心劝说,促使双方达成协议:0.2亩旱土继续归刘青山耕种,但不能栽种高杆作物,以免影响地处下方陈某家水稻的正常生长。

  随后,司法所干部冒雨来到双洪村调处另一起土地纠纷。村民肖某称其2亩山林被同组段某“侵占”。司法所干警们实地勘察了相邻山林的“四至”界线,认真比对双方林地权属证书上标明的界线后,亲自绘制了精确的林地小区示意图,并提出了解决方案:两家山林以“交错范围”中间部位的水泥墩、棕叶树及下游稻田边角为界线。双方当场签定调解协议书。

  16时18分,就在司法所干部起身准备返镇时,玉丰村村干部来电请求调处林地纠纷,干警们立即骑车赶往玉丰村。一外地老板在村里开采硅矿损毁部分林地,在赔偿经济损失时,村民肖某与段某因山林界线划分发生争执。司法所干部采取“利益均占”原则进行真诚劝导、悉心调解,重新划定相邻山林界线后,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16时55分,三起土地纠纷全部得到成功化解,从赶赴村里开始调解到调解结束,司法所干部仅仅用了两小时。

作者:阳望春 阳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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