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 “我们2、3组村民与湖南巫水公司复杂的土地修复赔偿案,现已被镇司法所调解好,54万元成赔偿金全部到位,是镇干部帮了大忙呀。”8月29日以来,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冷水坪村2组76岁的周老伯逢人就说。
国电湖南巫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01年6月22日与城步儒林镇冷水坪村2、3组签订了《石马头山租地协议》,租期10年,租用期满后,由公司添置的原土地上的水电通讯设施、建筑物、绿化等附着物如数赠送给对方,不再负责复耕事宜。协议于2011年6月22日到期,但公司早已搬迁到新的办公楼,原来修建的民式房、宾馆、指挥部等建筑共计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因无人管理大部分被损坏,导致无法按合同所约交付给冷水坪村2、3组。公司在没有征得冷水坪村2、3组的同意下,单方聘请评估师对工程造价进行评估,评估造价为29万元,公司想用30万元作为补偿一次付清,而2、3组要求赔偿120万元修复资金。因赔偿款的数额差距太大而无法达成共识,2、3组的群众就多次组织群众到巫水公司吵闹。7月20日,2、3组的群众开了几台车将巫水公司大门堵住,100多群众涌进巫水公司讨说法。儒林镇司法所接到电话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司法所首先核定双方谈判的人员,要求巫水公司写出授权委托书,全权委托律师处理此纠纷;要求冷水坪村2、3组村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出合法的群众代表全权处理此纠纷。接着聘请省建设工程造价师对工程维修造价进行评估,要求双方各自派出人员到现场对评估过程进行监督,对于每项工程需要增补的东西,都要在评估师指导下现场签字认可。最后确定工程维修造价为78万元,加上水、电造价6万元,整个工程总造价为84万元。评估完成后,双方对此评估结果都表示无异议。但巫水公司提出应将房屋的折旧及有关维修税费考虑在内并予以扣除,同意支付54万元给对方,而2、3群众要求最低赔偿80万元。针对争议,儒林镇司法所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到冷水坪村2、3组召开群众会议,单独走访部分有威信的党员,耐心做说服工作,阐明巫水公司诉求的合理性及能调解好此纠纷的利弊,并保证会尽最大努力维护群众利益。最终,双方按54万元达成赔偿协议。冷水坪村2、3组村民接到资金后,及时召开村民会议将资金分配到各户。至此,一起疑难复杂合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有效地化解了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