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唐美云 杨进宏)近日,笔者从城步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了解到,某些预算单位在“零余额账户”管理和使用中,存在有大额提取现金和现金支付超范围等现象。财政资金拨入“零余额账户”后,有的预算单位随即将资金大额提取,导致库存现金超过规定限额,并使用大额现金结算;有的将资金部分或全部转到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中,再从个人账户中提取现金支付费用。这样容易产生转移、套取资金行为,导致“公款私存”、“账外账”、“小金库”等许多危害性。为进一步规范“零余额账户”管理,该局采取多项措施做好工作。
一是县财政部门要不断规范资金支付操作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应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性质、金额,严格按照零余额账户规定办理转账、委托收款和提取现金等支付结算业务,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能,对预算单位资金申请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面认真审核,对授权支付的资金严格按用款额度认真把关,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监督作用。
二是加强监管机制,提高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的比例,减少授权支付额度。立足本县实际,切实加强对授权支付实施监控,要求代理银行对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数量实行限额控制,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支付大额现金的,必须经财政、银行、预算单位三方盖章,防止资金截留挪用,预防财政资金存在风险。
三是要加强预算单位预算编制的审核,确保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的项目中,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能严格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不同内容,采取不同的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