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 日前,邵阳市法制办发出通报:今年8月,在市政府组织的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选活动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办的两起案卷分别被评定为“十佳行政许可案卷”案卷第一名、“十佳行政处罚案卷”第二名。
为有效监督药械案件办理,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该局修订了《行政程序规定》,实行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告知前、决定前、结案四级审核制,进一步突显了法制监督的地位;创新《案源管理制度(试行)》、《案件移送及归口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消除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随意性,使案源跟踪管理有章可循;率先在全市出台《办案人员自由裁量权权限规定》,一般程序案件必须经过集体会审决定,任何个人和部门都无权定案,由此实现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多头把关、相互监督机制,确保案件限期办结率和准确率达100%,提高了社会各界对药监的公信力。
该局组建13年来,采取多项措施,严格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先后查处承办各类药械案27800多起,无一起投拆案件。其中查办大要案35起,移送司法处理案件21起,有11起案件被被国家局、省局评为优秀案例。连续三年被邵阳市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