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小店的山寨商品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刘志远 谢婷婷)“3·15是什么?没听说过。”隆回县司门前镇上的阳春华女士乐呵呵地摇了摇头。今年央视的“3·15”晚会又曝光了一大批诸如过期食品、奶粉、相机、激光笔、代步车等商品。然而,作为山寨商品、假冒伪劣商品重灾区的农村,却没有得到众多关注。
在中国的消费市场构成中,农村市场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刚刚过去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农村居民有着怎样的认识?维权意识在农村地区是否有所提高?3月16日,记者来到隆回县司门前镇探访。
真假辨别困难,只要不过期就好
受到前些年经济发展条件限制,以集市、小卖部等为主体的农村消费市场曾是“三无”产品的主要聚集地之一。没有标签、缺乏生产厂家信息及生产批号,这些“三无”产品没有质量保障,给假冒伪劣行为大行其道提供了空间。
走进镇里,一家小卖铺引起了记者的注意。成堆的饮料中,赫然写着“冰虹牛”、“可乐cola”等饮料。如此山寨,令人啼笑皆非。除了这些,另一些小卖部也有不少看上去明显粗糙的“小牌”、“杂牌”甚至“傍大牌”的商品卖得很好。几角钱一袋的麻辣、包装与名牌产品很像的洗衣粉、异常廉价的果汁等,曾是不少村民青睐的对象。
“对于一件商品,我们真不知道是真是假,我们自己也没有能力去辨别真假。”镇上一家小服装店的老板肖女士说。她居住在镇上几十年了,平时购物基本上就在镇上。对于商品,她更加注重的不是品牌,而是生产日期,每次买东西她都会仔细查找生产日期。不仅仅是她注重这一点,她四岁的孩子也会在购买零食时查看生产日期。“其他的我也不会辨认,但是生产日期白纸黑字写在那里,我还是会查看。”
维权意识薄弱,维权途径单一
通过采访发现,虽然农民对消费维权有了一些了解,但如果真的出现了权益被侵犯的状况,不少人往往会选择忍气吞声。
常年在外打工的张先生知道在城市里,如果碰到自己的消费权益被侵犯,可以拨打“12315”投诉,然而,回到乡下的他面对此事就感觉维权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了。去年12月,家里在镇上购买了一个一百多元的电热水壶,拿回家就发现电热水壶根本就烧不了水。第二天,张先生就拿到店里换了一个新的。然而,更加气愤的是,这个电热水壶漏水,这一次商家就再也不同意换了。商家找了个借口说,电热水壶是张先生操作不当弄坏的。张先生哑口无言,只好作罢。“大家都是附近的人,也不好采取什么措施,反正吃了这次亏,以后就不去他们店里买东西了。”
同样的遭遇,张先生的邻居肖女士也碰到过。就上个星期,肖女士家的电灯泡坏了。于是,她在镇上的一家小店购买了一个电灯泡。当时,店家承诺保修一年。然而仅仅两天,电灯泡就坏了。肖去店里找老板理论,但店老板不承认。“反正也就是几块钱的事,我们也不可能去投诉什么的,只好去其他店再买一个了。”
张先生说,虽然农村居民对3·15有基本认识,但实际上大家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仍然缺乏了解,并且普遍文化程度较低,很容易受到一些人“忽悠”。“遇到被侵权问题,都想着忍忍就过去了,也怕耽误自己的时间,自认倒霉算了。”张先生说。